5月10日,記者從第五屆全球跨境電子商務大會上獲悉,河南省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藥品試點正式獲批,試點期為自批復之日起三年。
5月8日,國務院同意在河南省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藥品試點,試點期為自批復之日起三年,試點品種為已取得我國境內上市許可的13種非處方藥。通關時,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單次、年度交易限值內,關稅稅率暫時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
具體藥品目錄將由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等部門聯合印發,試點期內原則上不再擴大。
值得注意的是,通關單按照執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相關的稅收政策,相關交易納入個人年度交易總額管理,適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單次年度交易限值相關規定。(大河網記者 何心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