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利用 河南一直在路上
來源:大河網  |  2021-11-24 09:47:01

  原標題:保護地下水資源,河南這樣做!下月起,將加大對擅自取用地下水處罰力度

  大河網訊(政務記者 申華)《地下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為我國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專門行政法規,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於日前印發。11月22日,從國新辦例行政策吹風會上傳來消息,《條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吹風會上介紹,《條例》作為我國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專門行政法規,將為強化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採和污染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條例》把“節水優先、高效利用”作為立法原則,設置了“節約與保護”專章,主要規定了以下制度:

  實施地下水管理水量、水位“雙控”

  《條例》把“雙控”(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和水位控制)上升為地下水管理的基本制度,體現了對地下水管理更“嚴”的要求。通過行政和技術手段減少地下水利用,包括嚴格的定額管理,促進地下水用戶使用先進的節水技術、工藝和設備;另一方面,通過經濟手段抑制地下水需求。比如,在試點徵收水資源稅的地方,實行差別稅率,合理提高地下水資源稅標準。

  禁止開採難以更新的地下水 取水、用水更為嚴格

  《條例》從取水、用水環節規定了嚴格的管控措施,規定不予批准取水許可申請的六種情形,提高取用地下水門檻;禁止開採難以更新的地下水;要求地下水取水工程安裝計量設施,全面掌握監控取水情況。

  加大對違法當事人的處罰力度

  與地表水相比,地下水更新慢,易受污染,而且污染以後短時期內難以恢復。

  為加強地下水管理,《條例》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當事人的處罰力度。對未經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或利用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等違法行為,《條例》著重從地下工程建設問題等六個方面規定了嚴格的處罰措施。

  為加大對監管主體的問責力度,《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地下水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本行政區域內地下水超採範圍擴大或者地下水污染狀況未得到改善甚至惡化、未完成本行政區域內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指標和水位控制指標,以及存在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行為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保護地下水資源,河南這樣做!

  據相關資料顯示,經生態環境部認定,2020年河南省水環境品質綜合評價結果為“優”,“十三五”期間,河南紮實推進碧水保衛戰,加強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治理,全省地表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100%。

  河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提出了建設生態強省的宏偉目標,作為生態修復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河南對地下水資源的保護利用一直在路上。

  ①成立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復重點實驗室

  早在2018年,由省地調院與鄭州大學聯合申報的“河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重點實驗室”獲批成立,該實驗室以地下水溶質運移理論為指導,以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和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地下水污染物的遷移轉化及其與環境系統的相互關係為核心,破解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難題,促進人類活動、地下水利用和地質環境協調發展,提高地下水利用的安全性,併為地下水環境保護提供科技支撐。

  ②農村逐漸改喝“地表水”

  7月下旬的暴雨洪澇災害,讓浚縣啟動了多個蓄滯洪區,農村生活用水受到直接影響。為了避免農村生活用水再度受到暴雨洪澇災害的影響,徹底解決農村用水的安全問題,下一步浚縣全域將全部用上南水北調水。

  “十四五”期間,河南省將啟動60個縣的農村用水地表化工程,水源從地下水切換成地表水,讓農村居民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樣的水質和服務。

  ③劃定岩溶水禁採區和限採區範圍

  2021年11月,河南省政府公佈岩溶水禁採區和限採區範圍,將高速鐵路路基兩側各200米範圍、地鐵(輕軌)控制保護區範圍、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保護範圍、河道堤防和護堤地、水庫大壩管理和保護範圍和重要文物保護區範圍設定為岩溶水禁採區範圍。綜合考慮岩溶水系統分佈、超採程度、綜合治理難度、採礦業現狀等因素,將輝縣百泉泉域超採區全域和新登禹採礦超採區、滎鞏採礦超採區部分區域劃為岩溶水限採區,總面積3773平方千米。在岩溶水禁採區,嚴禁增加岩溶水取用水量。在岩溶水限採區,嚴格限制增加岩溶水取用水量(礦井應急排水除外)。

編輯:張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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