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嘗試將連鎖藥店納入集採 進一步降低群眾醫療負擔
來源:河南日報  |  2021-12-17 09:27:31

  原標題:家門口的藥店能買“集採藥”了 明年春天,低價藥將進入全省9000多家藥店

  想買價格實惠的“集採藥”,不用再往醫院跑了,家門口的藥店就能買到。12月16日,記者從河南省醫保局獲悉,河南嘗試將連鎖藥店納入集採,讓集中帶量採購成果惠及全省百姓,進一步降低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這一惠民舉措將在2022年春天落地,並有序實施。首批納入藥品集中帶量採購試點範圍的藥店,均為省藥監部門規定的“六統一”藥店。

  目前全省共有9000多家“六統一”藥店,其中,鄭州市區有1765家。“集採藥進入藥店銷售,省去了去醫院排隊買藥的麻煩。”河南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試點工作順利的話,全省2萬多家醫保定點藥店有望全部納入。

  首批進入藥店開賣的集採藥,是河南省參與跨省聯盟集中採購的藥品,涉及品種83種,既包含抗癌藥等小眾藥,也包含降血壓、降血糖、降血脂藥等常用藥。“經過評估後,只要適合放入藥店銷售的都將放入。”這位負責人説,跨省聯盟藥品集採是指多個省份“抱團”集體對某種藥品採購,由於是帶量採購,集採藥品中標價會比之前的價格大幅降低。

  納入集中帶量採購範圍的醫保定點零售連鎖藥店,會懸挂統一的“集中帶量採購藥品定點銷售藥店”標牌,集採藥品將專區、專櫃存放,並在明顯位置張貼“集中帶量採購藥品”標識,公示各集採藥品的集採中標價和本店銷售價,讓群眾買得明白、買得放心。

  值得注意的是,為規範管理,納入集中帶量採購範圍的醫保定點零售連鎖藥店,應採用適當方式,對購藥人身份信息、購藥信息及聯繫方式等進行記錄。特殊情況下需要委託他人代購藥品的,應核驗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憑證,並做好記錄。同一購藥人短期內重復購買同一集採藥品的,應在記錄中註明理由。如果遇到開具超過患者實際用量處方的行為,醫保定點零售連鎖藥店應拒絕銷售集採藥品。(河南日報記者 李曉敏)

編輯:張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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