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總河長三號令發佈 強化河湖長制 建設幸福河湖
來源:開封日報  |  2022-11-23 10:00:03

  11月17日,開封市委書記、開封市第一總河長高建軍和市長、開封市總河長李湘豫共同簽發了開封市總河長令(第3號)《關於強化河湖長制開展幸福河湖建設的決定》,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幸福河湖建設。

  總河長令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造福人民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幸福河湖建設,通過實施河湖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著力建設一批幸福河湖,持續改善開封市河湖面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總河長令要求,要著重從以下七個方面開展幸福河湖建設,即著力提升防洪減災能力,實現持久水安全;著力落實“四水四定”要求,實現優質水資源;著力推進水岸綜合治理,實現宜居水環境;著力強化文化引領作用,建設先進水文化;著力提高治水管水能力,實現科學水管理;鞏固各級河長制工作成果;加大河長制工作資金投入。

  據悉,推行河湖長制5年多來,開封市河湖管理實現了由原來的“沒人管”到“有人管”再到“管得好”的轉變,河湖長制實現了從“有名有責”到“有力有為”再到“有能有效”的轉變。努力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是新時期河湖長制的“升級版”。立足新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開封市將積極申報省級以上幸福河湖,爭取每年打造1至2處省級以上幸福河湖,以點帶面,全面推行。努力推動從“水安”到“水凈”再到“水清”並逐步向“水美”的躍升,展現“河暢景美、宜居樂業”的人水和諧美好願景,讓人民群眾體會到高度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開封日報全媒體記者張仲鵬)

編輯:張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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