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困難企業、人員社保費緩繳可延長至2023年年底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2-12-26 15:58:47

  2022年以來,中央、河南省、安陽市先後出臺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最大力度減輕企業負擔,保市場主體、穩就業保民生。近日,為進一步提高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效果,安陽市明確,階段性緩繳社保費政策到期後,企業可在2023年年底前,採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此外,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自2022年9月起,在河南省《關於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關於助企紓困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範圍等問題的通知》明確的“5+17”個行業基礎上,安陽市將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範圍和對象進一步擴大,覆蓋至所有行政區域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較大、生産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各類社會組織等。其中,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工傷、失業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3年5月。

  據了解,參保企業職工需查詢社保繳費和列印繳費證明的,在企業按照政策規定緩繳、補繳期間認定為正常繳費狀態,不做欠費處理。企業緩繳期間,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已依法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繳費狀態認定為正常繳費。符合緩繳條件的參保單位可在規定期間內,根據自身經營狀況自主確定並申報緩繳險種和期限。

  據安陽市社保局參保登記科工作人員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各用人單位要依法依規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文 黃亞楠)

編輯:鄧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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