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印發方案鼓勵企業創新 多項獎補達千萬元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3-02-07 09:27:33

  國際在線河南頻道消息(鄧高靖):14條支持政策、11條管理辦法,打通 “政産學研金服用”渠道,激活産業創新發展技術引擎。2月4日,從鄭州市工信局傳來消息,《鄭州市支持産業研究院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鄭州市産業研究院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印發實施。

  《實施方案》提出,鄭州市2023年要培育建設10家左右市産業研究院;到2025年,鄭州市産業研究院要達50家,河南省産業研究院力爭達20家。獲評研究院將連續3年獲科研經費補助,最高每年可獲800萬元。

  《實施方案》提出,鼓勵龍頭企業或研發機構牽頭組建集研發、中試、産業化、工程化于一體的創新聯合體。14條支持政策涵蓋科研經費補助、鼓勵投資融資、申報試點示範、支持開展産品及技術裝備研發、鼓勵人才創新等方面,多項支持政策配套獎補達千萬元。

  加大科研經費補貼力度

  産業研究院掛牌後,從次年開始,根據綜合績效評價考核等次,由鄭州市財政給予産業研究院 (法人形式)或依託牽頭單位科研經費補助,金額不超過産業研究院資金投入的50%,考核等次為優秀、良好、合格的,分別給予最高8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補助,連續支持3年。

  鼓勵産業研究院及衍生孵化企業上市融資

  《實施方案》提出,支持市級政府投資基金與産業研究院合作設立産業轉移孵化投資基金,按照市場化方式對産業研究院衍生孵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在高管和投資經理層面,實施投資項目跟投,同時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共同推進技術成果的轉移轉化和産業化。《實施方案》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産業研究院建設。

  《實施方案》支持對産業研究院及衍生孵化企業進行股權融資。對直接獲得投資的未上市衍生孵化企業,鄭州市財政按照當年實際投資額 (指貨幣資金且計入企業註冊資本的金額)的10%給予股權融資補助,單個企業本項年度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

  《實施方案》鼓勵産業研究院及衍生孵化企業上市融資。鄭州市將對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合計給予1000萬元獎勵,其他境內上市企業合計給予800萬元獎勵,獎勵按照有關規定分階段實施;對在境外主流資本市場上市並實現融資的企業,給予一次性800萬元獎勵;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 (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同時符合“千企展翼”行動計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條件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在河南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 (中原股權交易中心)交易板掛牌,同時符合“千企展翼”行動計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條件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利用債券或票據融資的企業,給予募集資金1%、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補。

  鼓勵産業研究院積極開展國家或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産品引進和研發

  《實施方案》提出,鼓勵産業研究院及衍生孵化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省、市各類項目,同等條件下,財政資金優先支持産業研究院及衍生孵化企業實施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專精特新 “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創新龍頭企業、單項冠軍 (産品)等各類試點示範。

  《實施方案》提出,支持産業研究院研發的創新産品進入主導産業和戰略新興産業供應鏈條,對列入國家級綠色設計産品、國家工業節能技術裝備推薦目錄、“能效之星”産品目錄、國家工業節水工藝技術裝備目錄、國家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再製造産品目錄的企業,按照産品類別 (同一産品的系列産品不重復獎勵)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産業研究院獲得的發明專利,其專利産品在2年內年銷售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按照銷售收入2%給予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實施方案》明確,鼓勵産業研究院積極開展國家或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産品引進和研發,對産業研究院引進和研發的國家或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産品,已獲得國家或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資金支持的,分別按照國家和省獎勵金額給予1:1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鼓勵參與專利研發和制(修)訂標準

  《實施方案》明確,對産業研究院研發的專利,被評為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鄭州市將分別給予專利人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被評為中國專利獎優秀組織獎的單位,給予20萬元的獎勵;獲得河南省專利獎特等獎、一等獎和二等獎的,鄭州市將分別給予專利權人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支持對産業研究院研發專利開闢專利授權綠色通道。

  在鼓勵産業研究院參與制訂、修訂各類標準方面,對其制(修)訂且經批准發佈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為主要起草單位的,鄭州市分別給予1000萬元、100萬元、8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其制(修)訂且經批准發佈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為主要參與單位 (前三位)的,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科教人才參與

  《實施方案》提出,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的教師、科研人員等到産業研究院兼職,經所在單位同意,承認其工作業績,並作為考核和職稱評定的相關依據;在成果歸屬和收益分配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支持教師、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到産業研究院開展技術開發和創辦企業,並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支持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享受河南省、鄭州市相關人才支持政策。産業研究院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來鄭三年內,符合相關條件的子女在學前教育階段、義務教育階段、高中教育階段分別享受優先安排等支持政策;在鄭州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可申請簽證、長期居留許可、永居證提供便利服務;外籍高層次人才工作許可不受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限制。

  支持符合條件的産業研究院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照相關程式開展職稱評審工作。科技研發和創新成果突出的科研人員,符合相應系列專業破格要求的,可破格參加職稱評審。《實施方案》鼓勵對重大科研成果有突出貢獻的科研人員試行給予期權股權激勵。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明確由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開展遴選和考核,實行“有進有出、優勝劣汰”動態管理機制,每年開展産業研究院綜合績效評價考核,並設有6項取消資格紅線。

  自2021年河南省産業研究院培育建設工作啟動以來,鄭州市先後於2021年10月、2022年3月獲批5家省産業研究院建設,居全省前列。當前,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覆蓋率超60%。

編輯:張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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