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陽市商城縣人民法院上石橋法庭運用“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成功調處兩起涉企案件,並於當日對調解協議予以確認,給當事人吃上“定心丸”,為企業節約訴訟成本。
兩起案件均係買賣合同糾紛,上石橋法庭立案工作人員和調解室調解員在徵得申請人同意後,積極開展訴前調解。辦案法官倪有為和調解員對當事人釋法明理,耐心細緻地向當事人講解有關買賣合同的法律法規,最終促成兩起案件的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並通過法院進行了司法確認。
兩起案件的順利調解不但讓企業節省了訴訟的成本,更讓企業感受到司法的溫度。商城縣人民法院以企業司法需求為導向,構建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為營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強的司法保障。(文 倪有為 楊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