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鄭州市委宣傳部新聞發佈辦舉行《鄭州市城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佈會,介紹解讀《條例》相關內容,並回答記者提問。
新聞發佈會現場
城市更新作為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通過法治來保駕護航。據悉,《條例》自3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貫徹新發展理念、充分總結鄭州市城市更新工作經驗做法、為鄭州市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堅強法治保障的法規。
《條例》從城市更新基本原則、推進機制、更新要求、實施程式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引領、推動和保障鄭州市城市更新工作。該《條例》確立了城市更新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與安全、遵循規劃引領的基本原則,明確城市更新應注重“留改拆”並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注重城市文脈傳承,提高城市安全水準和防範重大風險能力。
鄭州市成立了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市級統籌、區級推動、專家指導”的聯動機制,健全周調度、月通報、季講評工作制度。市政府全面統籌城市更新工作,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推進和監督管理本轄區城市更新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具體負責監督指導、規劃編制、土地供應等工作。
《條例》明確了城市更新堅持規劃引領,將城市更新工作的有關要求貫穿到城市更新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中,通過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城市更新專項規劃和相關控制性詳細規劃引領城市更新項目實施。
《條例》加強城市更新政策保障,為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城市更新活動提供政策支持,授權市政府制定推進城市更新項目的行政許可辦理、用地安排、規劃調整、融資扶持等政策,在城市更新項目的資金支持、規劃指標、建築用途轉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辦理等方面給予保障,對特定産業實施五年期的用地過渡期政策,支持存量工業和倉儲用地轉型升級。
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魏東表示,《條例》的制定與老百姓的居住環境、生活品質緊密相關,為在新形勢下推動城市高品質發展、在現行法律框架內破解現實難題提供了頂層設計。相關部門要圍繞《條例》重點條款,認真組織、科學謀劃、有序推進宣傳貫徹活動,深入企業、社區等基層單位,對法規進行全方位、立體式、持續性宣傳,深入解讀《條例》的出臺背景、重大意義、保障措施等內容,形成全社會學習宣傳、貫徹執行《條例》的良好氛圍。各級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抓緊研究制定相關配套規定,合力推進,加大監督工作力度,切實抓好抓實《條例》的貫徹落實。
“貫徹執行《條例》是一項長期系統性工作,我們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使命感,積極作為,勇於擔當,認真履行《條例》賦予的責任,把法規確定的各項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實處。”魏東表示。(文/圖 應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