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
為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日前,河南省民政廳等5部門聯合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促進低保制度公平實施和健康持續發展。
《意見》指出,低保標準要體現“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理念,隨著當地居民生活水準提高而逐步提高,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縮小城鄉、區域差距。各地要及時公佈低保標準確定調整情況,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根據《意見》,低保標準根據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區分城鄉分別確定。各地的低保標準具體由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確定、公佈,並於公佈後次月起執行,航空港區低保標準參照鄭州市執行。原則上,低保標準應當在當年6月底前調整完畢。
《意見》強調,城市低保標準按照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0%至40%確定,農村低保標準按照上年度當地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5%至45%確定。量化比例一時難以達到指導區間的,可採取逐步調整的方式,儘快達到指導區間。
河南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每年將對各地量化比例的合理性進行評估,並將各地低保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納入河南省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體系,作為分配下達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的重要參考因素。(記者 趙大明 通訊員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