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發佈首個省級層面旅遊民宿用地政策性文件——“宿”造旅遊發展新引擎
遊客外出旅行時,民宿是否已成為首選?近年來,民宿行業作為經濟新業態快速發展。為了切實破解當前旅遊民宿用地要素保障中存在的堵點與難點,日前,河南省自然資源廳、省文化和旅遊廳印發了首個省級層面的旅遊民宿用地政策性文件——《河南省旅遊民宿用地政策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從“旅遊民宿的含義、總體要求、空間規劃支撐、用地指標保障、用地類型、用地辦理程式”等六個方面,提出20條精準有力措施。7月3日,記者就《指引》採訪了相關部門人員。
旅遊民宿是什麼?
《指引》對旅遊民宿的含義做出了明確解釋,即利用城鄉居民自有住宅、集體用房等相關閒置資源,民宿主人參與接待,為遊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産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包括但不限於民居、宅院、客棧、驛站、莊園、山莊、營地等。
旅遊民宿用地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用途管制以及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避開自然災害高風險區域,優先使用存量建設用地,依法依規使用按原地類管理用地。
用地指標從哪來?
用地指標是用地要素保障的重要一環。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預留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可以優先保障旅遊民宿項目建設;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方式盤活的存量建設用地,可用於旅遊民宿建設;支持利用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未利用地發展旅遊民宿,符合法定條件的,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屬於“平急兩用”的旅遊民宿項目,可申請使用省級基礎計劃指標。
旅遊民宿能用什麼地?
“旅遊民宿用地應優先使用閒置資源。”省自然資源廳有關工作人員説。政策鼓勵通過回購、租賃、置換等方式,將舊廠房、倉庫、閒置校舍、廢棄工礦、老庭院、閒置宅基地、個人閒置房等,按照規劃要求和用地標準改造、擴建、新建旅遊民宿。
“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利用舊廠房、倉庫等開辦旅遊民宿,可執行在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該工作人員表示。
鄉村是發展旅遊民宿的主戰場。《指引》中規定,農戶和返鄉人員可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經營旅遊民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採取自營、出租、入股、聯營等方式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旅遊民宿;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地區,已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按出讓、出租等有償使用方式入市,用於經營旅遊民宿。
《指引》還規定了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永久基本農田內不得建設旅遊民宿。建設旅遊民宿時,不得侵佔江河灘地、挖山填湖、削峰填谷、挖湖造景或毀林、破壞水域水系等。(記者 趙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