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河南省檔案條例》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來源:河南日報  |  2024-08-05 09:49:47

  原標題:新修訂的《河南省檔案條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為促進檔案事業高品質發展保駕護航

  檔案工作存史資政育人。為加強檔案管理,規範檔案收集、整理工作,8月3日,新修訂的《河南省檔案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現行的《河南省檔案管理條例》自2002年頒布實施,20多年來,為推動我省檔案事業發展、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發揮了重要作用。”省人大法制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條例》已經施行,對照全面修訂後的上位法,河南省條例內容已經滯後。為適應新形勢下我省檔案事業的發展需要,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修訂《條例》十分必要。

  管好用好紅色檔案

  紅色檔案作為重要的紅色資源,是傳承紅色基因、增強文化自信的重要載體。

  為加強對紅色檔案的保護利用,《條例》從基本概念、調查認定、保護管理、開發利用、紅色教育、聯動機制等方面予以系統規定。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紅色檔案管理,對紅色檔案保護修復及紅色口述歷史採錄工作給予支持、指導和幫助。同時,推動建立紅色檔案保護利用聯動機制,鼓勵跨區域共享紅色檔案資源,協同開展紅色檔案保護利用、理論研究、館際交流、宣傳教育等活動。

  為檔案插上“數字翅膀”

  隨著新一代信息技術廣泛應用,迫切要求創新檔案工作理念、方法、模式,加快全面數字轉型和智慧升級。為此,《條例》增設“檔案信息化建設”專章,從政府職責、電子檔案、檔案數字化、電子檔案效力、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規定。

  《條例》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檔案信息化建設納入本行政區域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數字政府建設規劃,保障電子檔案、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成果等檔案數字資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條例》指明,電子檔案與傳統載體檔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電子形式作為憑證使用。推動在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對電子檔案互信互認。

  強化檔案監督檢查

  為壓實檔案安全管理責任,做好檔案安全事故防範,加強對安全事故的管控與追責,《條例》明確了檔案工作的監管事項和重點領域,建立了檔案違法行為投訴舉報機制與執法協作機制。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依法對檔案館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對檔案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檔案主管部門和有關機關舉報。接到舉報的檔案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應當及時依法處理。(記者 陳小平)

編輯:萬慶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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