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職業技術學院文物保護考古學院,學生們正在全國首個石窟寺保護修復技術實訓室內上課。 張怡熙 攝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文物保護法”)已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1月8日修訂通過,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記者注意到,由河南省文物部門總結的“考古前置”改革經驗寫入了新修訂實施的文物保護法。
文物保護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領域第一部法律,是文物保護領域的基本法,自1982年頒布實施以來,已經歷2次修訂和5次修正,對於加強文物保護、規範文物管理、促進文物合理利用發揮了重要作用。
新時代文物工作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文物保護領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此次文物保護法修訂將黨的十八大以來文物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實踐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文物工作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貫徹落實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明確基本建設、旅遊發展必須把文物保護放在第一位,防止建設性破壞和過度商業化;建立健全“先調查、後建設”“先考古、後出讓”等制度,強化地上地下文物前置保護。
考古勘探是考古發掘研究以及行政審批等文物考古工作的排頭兵,做好了考古勘探管理,就相當於從源頭上抓住了考古管理工作的牛鼻子。近年來,為抓好考古勘探工作,河南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全國率先推行了“考古前置”改革,通過省政府發文推動、地方政府積極響應、省文物局督促指導等方式,從2018年起,持續在全省推行基本建設、土地出讓活動中“先考古、後出讓”工作。
河南省文物局局長任偉介紹,全省各地已全面出臺“考古前置”改革政策性文件。“考古前置”改革工作實施以來,河南省基本建設中的考古勘探項目數量持續增加,改革成效顯著。由河南省文物部門總結的“考古前置”改革經驗,得到國家文物局高度認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中,多次提出“堅持基本建設考古前置制度”“實行‘先考古、後出讓’制度”相關要求,“考古前置”改革已經成為基本建設和國有土地出讓中一項勢在必行的改革舉措。(記者 張體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