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三門峽靈寶市人民法院的一起虐待案庭審現場,“刑民同步審理”機制為10歲小蘭(化名)的未來點亮了希望之光。
面對一系列涉未成年人關聯案件,靈寶法院抽調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刑事、民事資深法官組成合議庭,採用“刑民同步審理”機制。該機制將刑事程式與民事救濟同步推進,實現同時立案、同步審理、同日判決,快速解決小蘭的撫養、醫療等迫切問題。
在刑事審判中,法院認定被告人李某與小蘭形成事實上的家庭關係,其長期虐待行為致使小蘭身體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一級,已構成虐待罪。鋻於李某如實供述、自願認罪認罰且積極賠償取得諒解,法院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並適用緩刑。
變更撫養關係方面,因小蘭父親目前在監獄服刑,經法官多次溝通,其意識到自身狀況無法給予小蘭良好成長環境,同意變更。經詢問,小蘭也明確表達希望與母親生活的意願,並簽訂書面調解協議。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損害賠償糾紛中,雙方達成調解,李某將向小蘭賠償共計15000元,並分期履行。
庭審結束後,法官還關注到小蘭的心結,邀請專業心理諮詢師為其疏導。
“判決不是終點。”靈寶法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李佳表示,法院將通過回訪、持續心理疏導等方式,持續關注小蘭的生活與心理狀態。此次“刑民同步審理”,刑事懲治犯罪、民事賠償到位、撫養關係妥善變更,一站式解決“一攬子”問題,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了全方位保護。
近年來,靈寶法院持續深化“刑民一體”協同保護及“三審合一”審判機制在青少年保護領域的應用,推動司法保護關口前移。未來,靈寶法院將加強與公安、檢察院、學校、婦聯等部門協作,凝聚多方力量,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築牢法治屏障。(文 侯敏 馬欣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