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吉林省、長春市關於擴大消費的系列部署,根據吉政辦發【2021】2號文件《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銷費擴內需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吉政辦明電【2020】21號文件《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消費券促銷活動的指導意見》,按照長春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長春蓮花山生態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決定從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15日,在全市範圍內利用微信小程式搶券的方式,發放總額600萬的“迎新春消費券”,助力度假區線上線下購物熱潮。
搶券成功後,消費券將即時存入所用賬號內。消費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發完即止。
使用時間:
2月4日——3月15日,過期自動作廢,請注意在時限內消費使用。
消費規則:
1.消費券為滿減券,消費者用券消費時,單次支付只能使用一張。
2.可購買長春蓮花山國際商務中心迎新春年貨禮包及餐飲、客房産品,十足抵用,差額部分由消費者支付。(詳情見微信小程式)
3.可購買長春冰雪新天地指定套票、天定山滑雪場門票、天定山小飯館套餐、蓮花山世茂滑雪場門票,十足抵用,差額部分由消費者支付。(詳情見微信小程式)
4.1000元民宿類消費券,僅限在天定山民宿消費使用,十足抵用,且可配合長春市文旅局消費券疊加使用,差額部分由消費者支付。(詳情見微信小程式)
使用須知:
1、在使用期限內,搶券成功的用戶須提前2天通過小程式進行預約,須註明取貨日期及地點。
民生類商品預約諮詢電話:0431-82006077、18143030095、18943650044;
天定山旅遊産品預約諮詢電話:4000967799;
蓮花山世茂滑雪場預約諮詢電話:0431-84803333;
智成農業預約諮詢電話:15944745277、18243766060、88035111。
2、民生類商品以平臺供應數量為準,不同套餐商品數量不同,先搶先得;
3、旅遊類産品(門票、滑雪票、民宿等)在景區售票處或收銀處直接核銷使用,使用前須預約。
4、消費券不能用於線上支付和個人轉賬,不可疊加使用,不兌換現金,不可轉贈。
5、使用消費券獲得優惠的訂單如果發生退款或撤銷,則該張消費券作廢,無法再次使用。
特別提醒:
1、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消費者出現買賣消費券及其他作弊違規行為(如刷單、套現等),將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並收回已獲得的消費券。構成違法犯罪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查處。
2、參與活動的消費者應主動配合商家為做好疫情防控採取的必要措施。
3、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如發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費券發放及使用出現變更或調整,以政府相關公告為準。
使用商家:
1、長春市蓮花山生態旅遊度假區霧九路1號蓮花山國際商務中心
2、冰雪新天地售票大廳
3、天定山滑雪場售票大廳
4、天定山民宿客戶服務中心
5、天定山小飯館
6、蓮花山世茂滑雪場售票大廳
7、智成農業配菜間
長春蓮花山度假區管委會 供稿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