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海關:再出七招優化營商環境
來源:吉林日報  |  2021-04-28 10:21:20

  原標題:長春海關:再出七招優化營商環境

  為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口岸營商環境,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最近,長春海關又出七招優化我省口岸營商環境。

  充分發揮長春海關各級黨組織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中的領導作用,關區各級黨委書記對本單位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總責。

  發揮海關“數據+研究”輔助決策作用。充分發揮海關特定職能優勢,建立健全政策預研儲備機制,密切跟蹤中央經濟宏觀調控政策的調整變化,加強對國際貿易規則的研究和解讀,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熱點重點難點問題,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準和最佳改革實踐開展深入研究,形成更多高品質的研究分析成果。

  優化海關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加強“一個窗口”建設,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嚴格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辦理、統一窗口出件”要求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根據國家減稅降費、“證照分離”改革、證明事項清理、壓縮辦事時限等要求,進一步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限、減費用、減跑動次數。積極探索創新服務,推廣容缺後補、綠色通道、告知承諾、郵政或快遞送達等便利化措施。全面落實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積極引導、鼓勵群眾和企業“網上辦”,實現辦理政務服務事項“零跑動”。

  推動各項改革創新舉措向各類口岸延伸,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尊重市場需求和企業意願,進一步深化“提前申報”“兩步申報”“兩段準入”等改革。支持完善擴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持續做好對部分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的進口汽車零部件實施“先聲明、後驗證”的便利化措施。推廣智慧卡口、一站式等系統應用。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

  持續推進降本減負,進一步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進一步推廣稅收徵管模式、稅收擔保方式改革,繼續擴大“匯總徵稅”“自報自繳”“關稅保證保險”模式應用。加大《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原産地證作為國際市場“經濟護照”的功能。公開口岸收費目錄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收費。

  聚焦市場主體,助力進出口企業高品質發展。支持吉林省培育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增強中小企業貿易競爭力,提升協同發展水準,促進吉林省特色産業集群的建立。加大出口知識産權優勢企業知識産權保護(“龍騰”行動)力度,加大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有貿易往來企業的認證培育力度,注重對AEO企業的認證培育,落實高級認證(國際AEO認證企業)協調員制度及差別化管理措施,使更多企業享受通關便利。推廣“主動披露”制度和容錯機制,鼓勵、引導企業自覺守法、主動糾錯,減輕主動披露企業的法律責任、豁免其相關義務,促使企業加強自律管理、自覺守法經營。

  暢通進出口貿易通道,打造高水準對外開放平臺。支持吉林省內貿貨物跨境運輸更好發展,支持企業採取集中申報方式辦理業務。加強國際物流保障,提升中歐班列貨運通道能力。支持企業自主選擇申報口岸,實施艙單歸併申報。支持以總運單形式辦理跨境電子商務商品轉關手續。支持與天津、大連的“海鐵聯運”班列穩定運行,實現海陸、海鐵聯運“無縫對接”。積極推廣“卡車航班”模式。支持國務院關於綜保區高品質發展的“21條”政策落地。積極支持吉林省爭取設立中國(吉林)自貿試驗區,支持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範區、琿春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等重點示範試驗平臺發展。(吉林日報訊 記者 陳婷婷)

編輯:陳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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