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調整暫退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行社行業,出臺扶持政策,暫退部分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以下簡稱“質保金”)。接到通知後,吉林省文化和旅遊廳迅速反應,安排部署,積極落實暫退旅遊質保金工作。
吉林省文化和旅遊廳決定,將2022年4月11日(含當日)之前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保證金比例由原來的80%調整為100%,補足時限由2022年12月31日延至2023年3月31日。2022年4月12日(含當日)以後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3年3月31日。預計還能暫退質保金約4000萬元,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全省旅行社目前的困境。
“暫退旅遊質保金為旅行社乃至整個旅遊行業提供了實際幫扶,解了燃眉之急。”長春文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長崔源玉表示,相關措施不僅提供了資金方面的幫助,更重要的是讓旅遊行業感受到了鼓勵和關懷,該公司將積極進行業務培訓,研究疫後旅遊市場,為旅行社復工做準備。長春華信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高麗麗也表示,自疫情發生以來,出行遊客銳減,旅遊業面臨困境,暫退旅遊質保金可以幫助企業渡過暫時的難關。(徐子沂 記者 劉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