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正式發佈202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明確企業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7%、中線(基準線)為5.5%、下線為2%,該標準適用於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此次指導線經省政府審定同意,旨在落實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要求,推動職工工資與企業效益協同增長,為全省民生改善和消費提振注入動力。
在此次發佈的202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中,明確了適用於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的具體增長區間。其中,企業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設定為7%,增長中線(也就是基準線)確定為5.5%,而增長下線則為2%。這三個關鍵數值,為不同經濟效益狀況的企業制定工資增長計劃提供了清晰的宏觀參考,讓企業在調整職工工資時有了明確的方向依據。
針對企業如何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水準,政策也給出了明確指引。企業不能盲目制定工資調整方案,而是需要結合自身實際的經濟效益情況,充分參考此次發佈的工資指導線上線、中線與下線,科學制定本企業的年度工資增長計劃。在確定計劃後,還要進一步調整和明確企業內部各崗位人員的工資水準,通過建立起穩定的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既能讓職工切實共享企業發展的成果,實現工資的合理增長,又能維護好企業與職工之間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為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與此同時,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也成為政策強調的重點內容。企業需要嚴格按照《吉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中規定的程式、內容及相關要求,以此次發佈的工資指導線為重要參照,及時啟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並簽訂正式的工資集體合同。簽訂後的工資集體合同,必須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備案,而且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職工易於知曉的適當方式向全體職工公佈合同內容,主動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確保工資分配過程的公開透明。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在此次工資指導線發佈之前,已經簽訂了工資集體合同,且原合同中涉及職工工資增長的幅度沒有達到此次新發佈的工資指導線水準,那麼企業可以參照新的工資指導線,結合自身當前的經營狀況,對工資增長水準進行重新調整,並簽訂工資集體合同變更書,這份變更書將作為原集體合同的補充協議,保障職工的工資增長權益不受影響。(記者 萬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