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立新規嚴控景區漲價 鼓勵實行淡旺季票價和非週末促銷價
今後景區不能隨便漲價了,非週末還可能放出促銷價!近日,江蘇省物價局修訂出臺《江蘇省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將於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辦法》取消了原《辦法》中關於“調價頻次不低於3年”的規定,同時門票提價幅度也一併取消,要求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景區門票和相關服務價格應當保持基本穩定,從嚴控制價格上漲。
“原《辦法》中對於調價頻次的規定原本是為限制景區亂漲價,但在實際執行中控價效果並不理想,甚至出現了一些地方和景區擔心‘少漲吃虧’,往往‘頂格漲’,個別景區‘3年必申請漲’的情況,引起社會普遍反應。”省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
到底什麼情況下景區可以提出漲價呢?新《辦法》中明確,因景區核心遊覽項目增加、遊覽面積擴大、成本支出大幅增加等因素,確需調整門票和相關服務價格的,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景區實際運營成本,綜合考慮景區公共服務特性、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適當調整景區門票和相關服務價格。
新《辦法》取消了原《辦法》中景區門票政府定價的提法,改為景區門票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鼓勵景區實行淡旺季票價和非週末促銷價,引導錯時錯峰旅遊消費。
“原《辦法》價格機制不夠靈活。部分景區門票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景區不能根據遊客的季節性變化和旅遊需求特點,靈活調整門票價格。新《辦法》的這一調整,其目的就是要給景區更多的自主權。”省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
新《辦法》進一步擴大對特定群體的減免優惠力度。除了對未成年人、全日制在校學生、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等特定旅遊消費群體實行價格優惠政策外,還新增加了兩條:重度殘疾人的一名陪護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免收門票;鼓勵各地及景區在上述政策規定的基礎上,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大對特定群體的價格減免優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