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傳出消息,南京既有住宅小區加裝電梯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個人分攤費用,該市兩戶業主已首嘗這一利好舉措,提取公積金支付了加裝電梯時個人應分攤的費用。
根據《關於印發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了相關實施細則,明確出資增設電梯業主中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提取其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個人分攤費用。自電梯使用註冊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可申請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費用扣除政府補貼後的個人分攤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