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申請公積金貸款最快10個工作日發放
3月27日,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發放時限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職工提交貸款申請資料至完成貸款發放,最快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通知》對公積金貸款從申請到發放的各環節時效均進行了具體明確。職工提交貸款申請資料齊全且符合貸款條件,貸款承辦銀行自受理之日1個工作日內須將貸款初審信息錄入公積金中心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同時將申請資料掃描完畢並確認提交。發生退案的,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並重新送審。貸款承辦銀行自初審信息錄入公積金中心業務信息管理系統之日起無紙化審批的1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文本審批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並將申請資料送公積金中心貸款處或分中心終審,終審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承辦銀行自公積金中心或分中心貸款終審完畢後1個工作日內前往房産交易及不動産登記部門辦理交易抵押登記手續,手續辦理完成後2個工作日內將抵押相關信息和權證資料等取回,錄入掃描至公積金中心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公積金中心貸款處或分中心於貸款承辦銀行提交交易抵押信息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抵押信息審核確認工作,抵押審核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發放手續,其中,因資金流動性嚴重不足,經管委會批准需要輪候發放或組合貸款商業資金不到位的情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