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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實整改責任 嚴肅問題整改
新華日報  2018-06-26 09:44:47

  原標題:壓實整改責任,嚴肅問題整改

  按照省委部署,3月-5月,十三屆江蘇省委第四輪巡視對18個縣(市、區)開展巡視。近日,各地巡視反饋情況集中公佈。此輪巡視各縣(市、區)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關鍵少數”,充分發揮政治“探照燈”和“顯微鏡”作用,重點檢查被巡視地區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打好“三大攻堅戰”、推動高品質發展等情況,有力促進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巡視發現,一些縣(市、區)對打好“三大攻堅戰”、推動高品質發展的認識存在偏差,攻堅克難、敢於擔當的主動性不足,解決問題措施不實。江蘇省南通啟東市將區位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的成效還不明顯,推動實現高品質發展還有差距;邳州市貫徹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聯繫實際不緊,民生問題欠賬較多。一些縣(市、區)不同程度存在污染防治不到位、執行中央環保禁令不堅決、落實省“263”專項行動不主動、環保督察整改推進不夠有力等問題。濱海縣多個項目開發突破生態紅線,沿海工業園危廢處理設施建設滯後;連雲港市贛榆區綠色發展理念落實不到位,環境整治力度不大。

  巡視反饋意見指出,一些縣(市、區)未能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對黨建工作不夠重視,主要表現在黨的領導和組織力虛化弱化,基層黨組織缺乏凝聚力和戰鬥力。鹽城建湖縣黨建責任壓力傳導不到位,缺乏有效的考核、評價、監督機制;淮安漣水縣黨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工作虛化、弱化,全面從嚴治黨仍然存在“寬鬆軟”。

  巡視反饋顯示,幹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成為共性問題,一些縣(市、區)選人用人不嚴格不規範,“三超兩亂”“帶病提拔”等問題依然存在。泰興市執行選人用人有關規定不夠嚴格,幹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幹部交流輪崗和任職回避制度執行不到位。有的縣(市、區)黨員幹部精氣神不足,不擔當、不作為現象不同程度存在。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時強調,要進一步完善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嚴格執行黨內生活各項制度,維護和鞏固良好政治生態;建立健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促進機關作風轉變和幹部履職盡責。

  一些縣(市、區)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基層“微腐敗”等問題重視不夠、管控不嚴,頂風違紀問題易發高發,巡視組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如皋市“四風”問題時有發生,以各種名目發放獎勵性補貼和改革性補貼;興化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屢禁不止,違規出借財政資金問題、私設“小金庫”問題較嚴重,侵佔群眾利益問題多發。

  巡視是政治體檢,整改是政治任務。省委明確要求,被巡視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要堅決把自己擺進去、把責任擺進去,嚴格對照反饋意見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

  “把問題整改與推進高品質發展相結合、與增進民生福祉相結合、與激發內生動力相結合,以整改的過硬成效推動全縣發展邁上新臺階。”射陽縣委書記戴榮江在巡視反饋會上表態。

  “誠懇接受,確保一毫不差;堅決整改,做到一著不讓;從嚴督導,務求一件不落;久久為功,堅持一絲不茍。”沛縣縣委書記李淑俠表示,通過紮實有效的整改,激發全縣黨員幹部擔當作為,推動高品質發展取得新成效。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