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豐縣從嚴規範村級幹部隊伍管理
2018年以來,徐州豐縣堅持將村(社區)幹部隊伍建設擺在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的突出位置,完善選拔使用、教育監督、激勵保障等閉合鏈條,多維度多層次提升村(社區)“兩委”班子整體素質,努力鍛造一支能幹事、會幹事、幹成事的村級幹部隊伍,為推動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拓寬選人視野。注重從致富能手、復員退伍軍人、外出務工返鄉農民等群體中擇優選拔村(社區)幹部,鼓勵本地大學畢業生、優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回村(社區)任職。建立村級後備幹部人才庫,加強後備幹部跟蹤培養、動態管理、考核評議,為村級幹部隊伍建設注入“源頭活水”。從村(社區)幹部中招錄鎮(街道)公務員,選拔優秀村(社區)村幹部進入鎮(街道)領導班子,切實將優秀人才吸納充實到基層黨組織中。
嚴格入口管理。堅持“先立規矩再選人”,把政治標準放在村(社區)幹部選拔第一位,注重選任政治意識強、組織能力強、發展本領強、作風紀律強的“四強”型村(社區)幹部。明確學歷、年齡、任職回避等硬指標要求,嚴把村(社區)幹部選拔“入口關”。建立村級幹部選拔負面清單制度,嚴格村(社區)幹部任前檔案審查和任職程式,堅決防止違紀違法、涉黑涉惡人員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
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一核三體”運行機制,明確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及其他幹部職責分工,提升村級“兩委”運行規範化水準。健全村(社區)幹部承諾履職、民主決策、述職評議、財務公開等工作機制,推行坐班值班、聯繫群眾、辦公紀事、請銷假、重大事項報告等12項日常管理制度,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通過督查檢查、群眾走訪等形式保障制度落實,增強村級幹部履職盡責意識。
落實激勵保障。傳承弘揚老支書精神,深化“五星”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爭創活動,激發村級幹部使命擔當。建立村級幹部報酬正常增長機制,嚴格落實保險補貼、考核報酬等,為符合條件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會計等“三大員”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做出突出貢獻的村級黨組織書記和幹部適當進行獎勵,充分激發村(社區)幹部幹事創業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