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行政爭議源頭關 南京江寧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高品質發展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1-03-19 14:53:23

  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日,由南京市江寧區司法局起草的《關於做好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保障法治政府建設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頒布,重點圍繞“六明確六突出”,為源頭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提供了制度保障,從而成為江寧區進一步貫徹落實“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優化行政爭議訴源治理的重要實踐探索。

  《實施意見》明確將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作為引領,為推動多元化糾紛化解體系建設、促進全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同時,《實施意見》還明確“雙下降-提升-達標”的治理目標,緊扣實現行政訴訟發案量下降、敗訴率下降、訴前化解率提升、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標的目標,力爭從源頭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明確建立“府院聯動、聯席會議、領導包案、糾錯問責”四項機制,進一步暢通各相關單位的溝通渠道,積極爭取相關領導重視支持,嚴格執行因過錯引發行政訴訟的責任追究;明確推動府院聯動落地生效、抓緊抓實政府信息公開、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等15項具體舉措,並輔以12條考核指標,督促各項工作落實;明確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嚴控案件增長、強化督查考核四項工作保障,並在此基礎上形成工作體系。

  作為江寧區在行政爭議訴源治理工作方面的一次積極探索,此次出臺的《實施意見》突出爭當標兵,提出全年行政訴訟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位於全市第一方陣的要求;突出壓實責任,提出行政爭議承辦單位要嚴格落實領導包案6項責任,督促行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突出組織建設,通過建立行政爭議協同化解江寧工作站、巡迴審判點和行政調解組織,實現行政爭議就地化解;突出強化考核,將行政爭議化解工作納入全區高品質發展考核,督促各單位變被動為主動,真正從源頭化解行政爭議;突出匯聚合力,建立府院聯動機制,在行政爭議化解中充分發揮行政機關的行政優勢和法院的專業優勢;突出配套考核,配套制定《2021年全區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考核細則(試行)》,以高品質發展考核為指揮棒,對全年無行政爭議案件(或全面完成指標任務)的單位,在法治建設示範單位創建和評先評優中優先推薦,對行政訴訟發案量以及敗訴率壓降不明顯或不降反增的單位嚴格予以扣分。

  《實施意見》一方面通過創新工作方法、激發內生動力,把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推進,另一方面,通過行政爭議的源頭化解,促使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優化,從而不斷提升江寧區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滿意度。(文 季嘉 趙蘇)

編輯:楊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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