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年來,徐州沛縣公安局把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作為工作最高標準,以民意為引領、以問題為導向,採取“三個三”舉措,積極回應和滿足人民群眾對派出所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有效加強和改進派出所工作和隊伍建設。
沛縣公安局圍繞機制建設,做到三個加強,確保提升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有章可循。沛縣公安局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把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作為“一把手”工程,建立了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加強制度保障,制訂了規章制度,要求社區民警對當天的警情做到必回復,對在回訪過程中發現的不滿意情況,由社區民警會同處警民警共同協商解決;三是加強學習指導,安排輔警到沛縣公安局民意回訪中心跟班學習,定期召開專題會和所務會,組織民警學習相關文件、規定,讓民警熟練應對工作中遇到的各類訴求處置規範。
沛縣公安局暢通工作渠道,抓好三個堅持,確保群眾訴求規範辦理。沛縣公安局一是堅持規範辦理,嚴格按照承辦工作規定,對每一個訴求件,每一起不滿意警情,從“簽收-上報-批示-處理-批復-反饋”每個環節入手,全程進行督導;二是堅持分門別類,採取常態問題立即辦、複雜問題會商辦、投訴問題指定辦、疑難問題梯次辦的“四項辦理機制”,定期召集處警民警和社區民警,集中分析問題癥結、研究辦理流程和確定處理意見,嚴把訴求辦理品質、時限關口,切實做到辦理流程、答覆反饋規範高效;三是堅持跟蹤督辦,依託沛縣公安局“民意110”平臺,將投訴類、舉報類訴求及時報送所長或教導員簽批,按照訴求的管轄、性質和類別,指定執法辦案組或社區警務組妥善辦理,明確解決訴求的具體民警和具體時限,確保每件訴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沛縣公安局落實關鍵環節,推行三項責任,確保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顯著提升。沛縣公安局一是落實所長把關制,社區民警及時聯繫訴求人,積極溝通徵詢意見建議,講明政策法規,告知執法流程,取得群眾理解,對訴求人答覆“不滿意”的,一律彙報所長審簽,退回責任民警重新辦理,重新辦理仍不滿意的,由所長或教導員共同辦理,直到群眾滿意為止;二是落實回訪責任制,按照“未訴先辦、接訴即辦”的要求,嚴格落實案件回告、民意回訪工作制,執法辦案民警就案件的進程、偵查工作情況告知受害人,社區民警就案件防範、預警提示回訪當事人;三是落實雙向溝通制,堅持網上網下雙向溝通交流,開展了“建群納人、掃碼入群”警民協作共建群活動,與轄區群眾互動交流,及時了解了群眾所需所盼,拓寬了警民交流渠道,拉近了警民關係。(文 邊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