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來,宿遷市泗洪縣司法局積極探索“三大制度”,為村居管理和發展注入法治保障,並取得了明顯成效。
“法律明白人”培育制度,夯實“援法議事”之“基”。培育一批合格的“法律明白人”是開展好“援法議事”活動的重要基礎,泗洪縣司法局制定並印發“法律明白人”培育實施方案,明確了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法律明白人”基本條件和主要職責、培訓指導和使用管理等有關工作事項。泗洪縣司法局要求全縣每個村(社區)依託基層網格化治理體系培育“法律明白人”,使他們成為法律法規“講解員”、矛盾糾紛“調解員”、社情民意“傳遞員”、法治活動“組織員”、法治創建“監督員”、法律援助“引導員”,積極推動全縣基層社會治理有效、充滿活力、和諧有序。
議事活動組織制度,明確“援法議事”之“調”。“援法議事”重點在在於“議”和“法”,既不能混淆為普通的會議,也不能簡單等同於法治文化宣傳或者法律援助,而是在組織議事的基礎上加入法治元素,用法去完善、規範、保障,做到議事有主題、有議程、有討論、有成果,要做到“事”與“法”的融合。泗洪縣司法局建立議事組織制度,明確議事主體、議事流程、議事範圍、責任分工等要求。泗洪縣司法局制定“援法議事”活動流程清單,按照“明確議事主題、厘清議題背景、開展議前調研、確定議事對象、組織議事探討、議事成果落實、議事成效展示”七大活動步驟開展“援法議事”活動,並認真填寫活動記錄簿。
議事成果監督評議制度,放大“援法議事”之“效”。推動議事成果轉化是“援法議事”活動的應有之意和主要目的,泗洪縣司法局建立議事成果監督評議制度,明確了議事成果轉化和項目評議工作相關要求。泗洪縣司法局要求議事結果除當場宣佈外,還應以書面形式在適當範圍內進行公示,並定期對議事成果以彙報會、圖片展、觀摩會等形式進行展現,強化群眾對成果轉化實施過程和成效的監督。泗洪縣司法局每年底通過網上評議、問卷調查、群眾投票、組織評議會等方式,對當年度議事項目實施情況開展綜合評議,並將評議結果以反饋單形式反饋給同級黨組織。(文 唐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