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6月3日上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發佈2020年度江蘇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白皮書及十大典型案例。
據發佈,2020年江蘇全省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9284件,同比增加2.2%,結案9328件,同比增加0.05%。江蘇全省法院受理各類環境資源刑事一審案件1587件,審結1480件;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民事一審案件5371件,審結5620件;受理各類環境資源行政一審案件2326件,審結2228件;受理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6件,審結1件;受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件;受理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267件,審結192件,其中,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71件,審結41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94件,審結146件;受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2件,審結5件。
江蘇法院充分保障長江禁捕工作,持續形成高壓態勢,為長江流域禁捕提供司法服務保障,2020年判處涉非法捕撈罪刑罰人數343人,判處實刑223人,最高刑期有期徒刑3年,罰金總額1015100元,判決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5350252元。
江蘇法院嚴厲懲治在長江流域範圍內非法採砂損害資源行為,對污染環境犯罪情節輕微,主動修復環境的初犯、偶犯依法適用緩刑,嚴格控制緩刑適用率;堅持最嚴格的水污染損害賠償和生態補償、修復標準,實現打擊犯罪和修復生態並舉;充分發揮專家在科學技術研究中的優勢,提升合議庭專業化審判水準;完善“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機制,打造環境資源審判支撐平臺。
今後,江蘇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妥善審理環境資源案件,進一步深化環境資源“9+1”審判機制改革,以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實現生態環境系統修復和整體保護為目標,平衡與生態環境要素有關的各利益相關者間的權益,實現經濟建設與生態保護協同發展,不斷提升生態環境司法專門化水準,全面推動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提檔升級,以優質的審判效能服務保障“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和美麗江蘇建設。(文 高苑 朱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