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一江清水、兩岸蔥綠” 江蘇三市簽署生態環境協作協議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1-06-03 13:24:18

  國際在線江蘇報道:6月2日,南京、無錫、南通三地法院在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長江流域環境資源第二法庭召開長江流域(江蘇段)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會議。會上,南京玄武、無錫江陰、南通如皋法院共同簽署《長江流域(江蘇段)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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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流域(江蘇段)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簽字現場 供圖 江蘇省高院

  自2019年江蘇省高院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改革推行以來,承擔環境資源審判任務的如皋法院、玄武法院、江陰法院根據改革要求,準確把握轄區功能特色,積極開展跨區域環境資源審判實踐,司法護航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取得初步成效。但這一過程中,三家法院也發現證據標準、打擊重點、裁判尺度等方面還存在不一致、不統一等問題。經多次溝通協商,最終決定通過簽署相關協作協議破解系列難題。

  此次簽署的《框架協議》,旨在貫徹流域治理新理念,在長江流域(江蘇段)全面建立常態化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工作機制,在探索建立關聯案件統一尺度處理機制、建立環境司法信息共享平臺、建立裁判規則研討機制等十個方面進行通力協作,共同推進長江流域(江蘇段)生態系統整體性保護,為長江經濟帶可持續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江蘇高院黨組書記、院長夏道虎出席簽約儀式,強調三家法院簽訂《長江流域(江蘇段)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進一步完善了環境資源案件跨區域協作機制,要以更高站位推進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工作,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增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實效,以改革創新推進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建設,以系統思維推動構建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大格局,更好守護綠水青山、促進綠色發展,為長江流域(江蘇段)再現“一江清水、兩岸蔥綠”,江蘇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人民生活更幸福,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文 薛專 謝洲 朱遠明)

編輯:楊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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