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6月4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檢察機關保護生態環境資源工作新聞發佈會。發佈會通報了開展非法捕撈專項整治,助力長江流域“十年禁漁情”相關情況,以及開展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工作中的8個典型案例。
發佈會現場
據發佈,2020年以來,江蘇省檢察機關將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污染防治攻堅、保護長江生態資源環境,作為檢察工作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著力推進生態環境修復,共批准逮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281件464人,提起公訴1832件4018人,立案辦理生態環境領域民事公益訴訟590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158件。
江蘇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王方林介紹,近年來,江蘇檢察機關堅持打擊犯罪和生態修復並重,注重辦案方式和效果,在促使被告人認罪服法的同時,及時採取各種措施促進生態環境修復。2020年以來,江蘇省檢察機關共提出污染防治檢察建議1689份,有效促進生態環境領域治理工作。連雲港灌南縣檢察院開展打擊盜採海砂專項行動,形成專項調研報告,推動住建部等15個部委聯合發文,開展海砂整治行動,建立海砂開採管理長效機制,在灌河流域非法碼頭整治中,拆除非法碼頭128處,修復灘塗65萬平方米,銷毀海砂清潔清洗設備300余套。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在辦理某公司污染環境案中,注重刑事訴訟和生態環境修復同步進行,督促被告單位與有資質公司簽訂修複合同,支付環境修復費用350萬元,並由第三方驗收修復工程,確保環境修復到位。
王方林表示,江蘇檢察機關將常態化開展生態資源環境保護工作,加強黃(渤)海沿岸6省(市)15市檢察協作,共同簽署《黃(渤)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跨區域檢察協作框架協議》,探索建立跨區域線索移送、調查、聯合辦案及生態環境修復等協作機制,打造聯動式、一體化保護格局,同時加強江蘇沿江八市、裏下河地區等檢察機關生態保護司法深化協作機制,加強專業化建設,積極履行檢察職責,為生態資源環境保護髮展貢獻檢察力量。(文/圖 朱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