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年來,蘇州張家港市以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為抓手,探索“一核三元”法治化鄉村治理模式,以“黨建引領”為核心,以“網格管理”為基礎,以“社區協商”為手段、以“三治融合”為支撐,全面提升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
一是以“黨建引領”迸發核心引導力。張家港積極發揮“黨建+”在法治鄉村建設中的聚合效應,把主題教育、基層黨建與鄉村振興、法治建設有機結合;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將熟悉農村工作、群眾公認的精兵強將納入村級“兩委”中,切實發揮黨支部對鄉村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將法治培訓納入村“兩委”班子幹部的培訓課程,培育出一批“法治帶頭人”,在村民大會的召開、村民代表選舉、議事過程把控、議事結果審核等方面把好“法治關卡”。
二是以“網格管理”彰顯普法靶向力。張家港組織深入村(社區)網格,重點宣傳民法典,以及黨和國家關於鄉村治理、法治惠農等利民舉措;收集網格內的社情民意,並以法律法規幫助解決群眾問題,引導群眾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在基層治理網格中篩選出掌握法律知識的“法律明白人”,幫助群眾知曉法律法規,規避法律風險,守住法律底線;定期組織“法律明白人”學習培訓,更新法律知識庫,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三是以“社區協商”激活共治生命力。張家港成立由“兩委”班子、黨員、村民代表、“法律明白人”組成的民主協商會,鼓勵村民圍繞“法治鄉村建設”發表意見,形成鄉村治理上下聯動工作格局;建立以村民議事會、鄉賢理事會等為主要形式的社區協商平臺,定期組織村民代表開展議事會商,為村務管理、公共設施建設、村規民約提出“金點子”。
四是以“三治融合”催生治理凝聚力。張家港始終堅持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以召開村民大會、“公推直選”、“制定小微權利清單”等形式細化各類自治事項,積極探索村民自治模式,優化基層自治生態;立足各類普法媒介,發揮“學法中心戶”“法律顧問”能動作用,全面鋪開普法教育培訓工作,推動基層邁入鄉村法治軌道;重視德治與自治、法治的有機結合,通過開展“最美家庭”“身邊好人”“道德模範”“善行義舉榜”等評選活動,厚植鄉村德治文化底蘊。(文 屈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