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張家港市緊扣創新引導 力促行政執法監管提質增效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1-08-16 18:35:07

  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年來,蘇州張家港市積極探索雙隨機、包容審慎、企業合規等執法監管方式,多維度構建執法監督體系,全面提升執法效能,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一是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進。張家港市依託“1+4”治理模式(即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審批服務一窗口、綜合執法一隊伍、基層治理一張網、指揮調度一中心),實現社會治理、綜合執法、集成指揮的協調聯動;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2020年全市25個部門在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上共公佈抽查事項清單302項,錄入執法檢查人員1075人,制定雙隨機計劃165項,制定雙隨機抽查任務422項,抽取市場主體3005戶;強化知識産權的執法司法聯動保護,法院、市監、公安、海關等部門聯動,2020年查處知識産權案件89件,判處民事賠償856萬元。

  二是包容審慎監管深入實施。張家港市在勞動社會保障、餐飲、交通、衛生健康等領域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通過建立信用檔案、簽署信用承諾、執法檢查、信用評級、信用調整、聯合懲戒等方式,將監管重點放在信用較差的對象,精準發力提升監管效果;在人社、住建、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領域探索制定企業行政合規指導清單,築牢企業防範風險堤壩;嚴格落實蘇州市涉企“免罰輕罰”清單制度,推動各行政機關建立健全免罰輕罰內部制約程式。2021年上半年,張家港市各行政執法機關共辦理不予行政處罰案件1386件,涉及金額55.7萬元,辦理從輕行政處罰案件201件,涉及金額117.6萬元,辦理減輕行政處罰案件92件,涉及金額514萬元,讓企業真正感受到“有溫度的執法”。

  三是執法監督方式不斷創新。張家港市修訂行政執法監督以及執法爭議協調辦法,建立基層執法監督聯繫點和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對重點執法部門的執法督查實現全覆蓋;梳理涉嫌刑事犯罪移送標準,確保及時規範高效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制定《張家港市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明確其適用崗位、身份性質、職責權限、權利義務、聘用條件和程式等內容;在江蘇省率先出臺《張家港市行政處罰證據管理指導規範(試行)》,以原創性制度成果保障執法規範,提升執法品質。(文 萬鑫)

編輯:楊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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