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門:閉環管理 嚴防“紅頭文件”滿天飛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1-10-12 15:56:23

  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年來,南通市海門區司法局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深入推進行政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各項工作,設置8個環節,持續強化行政規範性文件全流程閉環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審查全面、公眾參與、監督有力”工作體系,從源頭上規範行政權力行使,確保依法行政。

  嚴把制發主體關,促文件制發明確合法。為明確區級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主體,近日,海門區司法局印發了《關於公佈全區規範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清單明確了共53個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主體,涵蓋區政府、區政府工作部門、在區委工作機關掛牌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等。《通知》明確,各制定主體必須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式就行政管理事項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未經確定並公佈的部門、單位不得制定規範性文件。

  嚴把制度建設關,促文件管理有章可循。海門區司法局印發實施4個文件,從文件識別、評估論證、徵求意見、審核把關、材料報送、合法性審核、統一編號、公開發佈後續監管等各環節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公眾全面參與,合法性全面審查,制發程式、責任落實全面監督的工作機制,夯實規範性文件管理的制度基礎,確保工作開展有章可循。

  嚴把事前審查關,促文件內容合法有效。海門區司法局要求各單位增強法制工作力量,部門負責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都需經本部門法規科進行初審,強化對本單位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的自查自糾。同時,區司法局堅持專人負責、備案審查科集體討論與分管領導審核把關相結合,對擬以區政府名義發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主體、程式、形式等七個方面進行層層把關,未經合法性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嚴把制發程式關,促文件發佈規範有序。海門區司法局將制發行政規範性文件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的評估論證結論納入文件起草説明必列項目,作為文件制發重要依據;堅持擴大民眾參與,要求起草部門通過政府網站、單位公眾號等方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並將意見徵求情況同步上報,堅決杜絕徵求意見“走過場”;行政規範性文件經審議通過或批准後,組織制定機關及時通過海門政府網站等方式公開向社會發佈,目前海門所有規範性文件均已實現“三統一”,即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

  嚴把備案監督關,促文件管理責任落實。海門區司法局嚴格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監督制度,2021年制發的《南通市海門區融資擔保風險分擔業務管理辦法(暫行)》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和《海門區水利工程建設從業單位履約考核信用管理辦法(試行)》部門規範性文件,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本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同時,堅持“誰制定誰清理、誰執行誰配合、誰主管誰負責”等原則,採取集中清理和實時清理相結合形式,確保規範性文件應改盡改、應廢盡廢,2021年共納入清理範圍文件258件,其中宣佈失效和廢止76件、予以修改12件,佔34.1%。

  嚴把評估考核關,促文件管理品質提高。海門區司法局印發《南通市海門區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後評估制度》,以提高可操作性為導向,對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前評估和實施後評估進行全面設計,明確評估範圍、方式、標準、結果運用等,實現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統籌監管,提高行政規範性文件品質。同時,海門區司法局科學設置指標,將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全區法治政府建設考評,以考核倒逼責任落實,確保依法履職。(文 何松梅 陳偉力)

編輯:楊心怡
最新推薦
新聞
文娛
體育
環創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