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日,身患殘疾的莊某柱給宿遷市泗陽縣法律援助中心送來印有“法律援助暖人心 為民解憂辦實事”字樣的錦旗,向中心工作人員表達成功討要賠償金的感激之情。
46歲的莊某柱是一名自小患有先天性骨發育不全的殘疾人,腿部無法行走,但上身可以自由活動。2016年7月22日,莊某柱發生交通事故,到泗陽縣某醫院就診,由於醫院未對其進行全面系統的影像學檢查,其腰椎骨折未被及時發現,耽誤了治療,導致全身癱瘓,生活無法自理。父親經受不住打擊,患上腦血栓,至此癱瘓在床。父子倆雙雙住院,莊某柱又無其他兄弟姐妹,家中癱瘓在床的母親因無人照顧,不久便在家中去世。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階段,莊某柱來到泗陽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根據其提供殘疾一級證明認定其為重度殘疾人,屬於社會救助對象,對其免予經濟困難審查,立即指派律師幫其起訴,為其獲得賠償款34102.65元。
2020年5月,莊某柱認為醫院漏診行為導致其身體癱瘓,決定起訴醫院要求賠償。基於對援助中心的信任,莊某柱再次來到援助中心,希望中心指派律師幫其起訴醫院賠償其因醫療事故造成的損失。中心再次為其開通綠色通道,指派律師為其援助,泗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醫院賠償莊某柱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其他訴訟請求均被駁回。莊某柱對結果不滿意,中心再次為其提供援助,幫助其上訴至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辦律師為其制定了詳細、嚴謹的代理方案,告知其訴訟中可能存在的風險。
2021年5月14日,二審法院經過三次庭審認定醫療機構的診斷結果是受援人主張賠償的直接證據,判決醫院賠償上訴人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精神撫慰金、交通費共357270.6元。賠償金額已經落定,莊某柱父子倆可以憑藉低保補貼和賠償金雇傭一位護工,照顧他們生活起居,未來的生存問題得到了基本解決。
泗陽縣司法局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對象法律援助工作,強化社會救助對象幫扶,免予重度殘疾人、低保五保、重病患者、高齡孤寡老人、困境兒童等特殊人群經濟狀況審查,不受援助事項條件限制,優先受理、優先指派,較好地滿足了困難群眾多樣化、多層次法律服務需求。2021年以來,泗陽縣司法局共辦理社會救助對象法律援助案件17件,為受援人挽回損失近90余萬元。(文 孫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