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為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進一步做好國家機關普法工作,2021年以來,泰州市海陵區堅持“普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的原則,穩步推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多措並舉,齊抓共管,合力耕實普法“責任田”。
“立清單”明確普法責任。海陵區在前期52個普法成員單位自行填報的基礎上,逐項、全面梳理審核,制定下發《2021年度區級機關部門普法工作責任清單》,以全面實施“普法責任清單”為載體,狠抓普法責任主體落實,明確執法機關普法任務,嚴格普法考核,將普法責任清單納入《2021年度全區普法工作考核細則》體系,充分調動執法機關普法積極性,進一步將執法機關普法責任細化、實化,在執法和服務的過程中同步普法、精準普法。
“廣釋法”增強普法滲透。海陵區建立以案釋法工作機制,編印《“誰執法誰普法”案例彙編》,在全區廣泛開展“以案釋法”基層行動,提升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吸引力和滲透力;海陵檢察院設立“海檢拍案——我的案件我來説”專欄,檢察官通過講述生動鮮活的辦案故事,用通俗易懂的法言法語,講述法律知識,傳播法律的溫度。2021年以來,全區累計開展“以案釋法”專題活動76場,輻射人群近萬人次。
“傳幫帶”提升普法水準。海陵區圍繞主要做法、重點工作、創新工作和工作成效等核心要素,每半年開展一次“誰執法誰普法”工作交流會,邀請履職工作較為突出的部門業務負責人結合普法責任清單,展示普法工作成績,介紹“可聽、可看、可查”的“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工作經驗,交流互鑒,以“傳幫帶”的形式補齊工作短板、放大典型效應,進一步提升全區“誰執法誰普法”履職整體水準和效能。
“民閱卷”評議普法效果。2021年12月初,海陵區以集中評議和書面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誰執法誰普法”履職評議,在往年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代表、律師代表和基層群眾代表等組成的專家評議團的基礎上,擴大了基層代表參與評議打分的人數比例;通過對全區8家單位進行現場述職點評打分,基層群眾直接評議成員單位履職效果,並就普法工作提出基層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文 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