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2021年以來,泰州市海陵區司法局發揮政府法制機構職能作用,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向縱深發展。
健全制度體系,打造法治“強引擎”。海陵區司法局完善合法性審查機制,審查《海陵區優化營商環境“護航十條”》《海陵區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審批服務實施方案(試行)》《海陵區市場主體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改革實施方案》等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文件、合同16件,提出審查意見41條。海陵區司法局圍繞深化改革、堅持“立改廢”並舉,組織對區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和涉及行政管理的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將涉企獎補政策納入清理範圍,內容與經濟發展實際不符、長期擱置未用、不能滿足法治化營商環境發展等要求的32件文件宣佈廢止、7件宣佈失效,並將清理結果向社會公佈,為法治化營商環境打造堅實的制度基礎。
優化告知承諾,上好法治“助推器”。海陵區司法局遵照“一必須三暫緩一公開”的原則,即市級層面清單的事項必須有,鄉鎮賦權事項暫緩,需呈請增加事項暫緩,同步推進底數摸排與清單梳理,結合市級清單以及部門意見,梳理並公佈《海陵區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清單(第一批)》。海陵區司法局建立“五個一”模式,即一個專班抓管理、一張清單抓落實、一份模板抓細節、一項機制抓推動、一種考核抓效果,實施告知承諾工作的部門普遍建立領導小組、工作專班以及配套管理制度,形成告知承諾制啟動、實施、督查、考核全過程跟蹤機制,2021年全區利用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理案件量達3100余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取得了初步效果。海陵區司法局制定年度督查計劃,先後對住建局、城管局、衛健委、人社局、教育局等重點部門和九龍鎮、城中街道等鎮(街)進行專項督查,做到督查目的明、方式活、效果到。
強化執法監督,織密法治“防護網”。海陵區司法局從內部監督效果再提升、外部監督探索新格局兩方面下功夫,著力構建行政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內外互補、上下聯動的執法協調監督體系。海陵區司法局全面推行涉企輕微違法不予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處罰“三張清單”工作,營造包容審慎信用的營商環境。市場監管、衛健、應急管理等重點執法部門出臺清單,覆蓋涉企行政處罰各個領域共計明確了不予處罰事項164項、從輕處罰事項101項、減輕處罰事項22項均通過政府官網向社會公佈。海陵區司法局積極探索行政執法監督企業聯繫點和社會監督員工作,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執法監督,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海陵區司法局邀請行政執法監督員和民營企業代表參與涉企行政執法座談會活動,了解企業對行政執法的意見和建議,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文 曹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