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年來,如皋市司法局持續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全流程管理,採取有力措施從源頭上規範行政權力行使,維護政府公信力。
嚴格把關,確保文件有章可循。根據新修訂的《如皋市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如皋市對文件起草、評估論證、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決定、登記編號、公佈、備案等各環節提出明確要求;豐富政策解讀形式,由起草部門採用圖文、視頻、發佈會、訪談等多樣化形式深入淺出解讀政策;行政規範性文件經批准後,由制定機關及時在線公開發佈,方便公眾隨時查閱、複製、下載。
加強審核,確保文件有錯必究。如皋市將制發行政規範性文件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的評估論證結論納入文件起草説明必列項目,作為文件制發重要依據,防止髮發、濫發;定期組織50個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主體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自查自糾,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未列入制定主體清單的其他單位、機構,明確規定不得以本單位、本機構名義制發行政規範性文件,從源頭加強對行政規範性文件的管理。
定期清理,確保文件規範有序。如皋市堅持行政規範性文件實行“兩年一清理”與專項動態清理相結合的管理制度,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起草部門作為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責任部門,應及時對不符合上位法規定或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適時做好廢止、修改等工作;圍繞“自查清理”“上報審查”“集中公佈”三個程式,按照合法性原則、全面性原則、公開性原則進行,確保行政程式必須合法,全面整理不留政策空檔,對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
接受監督,確保文件公開透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如皋市對涉及重大行政決策、群眾切身利益或者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規範性文件,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在相應的媒體、行政機關網站上公開發佈,廣泛徵求公眾意見,並做好意見採納情況的反饋工作,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實施“開門清理”行政規範性文件工作機制,對有重大分歧的,通過聽證會、論證會的形式,聽取社會各界和專家的意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文 劉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