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為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公證制度在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化解機制中的職能作用,宿遷市宿豫區司法局推出三項舉措,保障“公證+調解”時效便民。
一是強化機制隊伍建設,嚴謹規範保障專業化。宿豫區司法局研究細化公證參與訴前調解的條件、內容、程式等,統籌規劃,聯合區法院制定《公證參與訴前調解流程規範》,完善工作機制,推動工作規範化程式化開展;加強公證人員業務培訓,嚴明工作紀律,嚴格規範公證行為,提高公證機構參與訴前調解工作的規劃化、專業化水準。
二是聚焦重點區域宣傳,以點帶面擴大公信力。宿豫區司法局積極開展“公證+調解”知識宣傳活動,進企業、進社區、進單位,聚焦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群體等矛盾糾紛易發多發區域開展知識宣傳,利用典型案例,擴大“公證+調解”的便民優勢,通過報紙、微博、微信等多種媒介讓群眾了解公證調解,引導群眾利用“公證+調解”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加大公證制度宣傳,提高公眾對公證機構參與訴前調解的認知,加強公證的社會公信力和權威性。
三是暢通“快辦”綠色通道,“容缺受理”提高時效性。宿豫區司法局開闢綠色通道,對符合公證調解的糾紛及時接待受理,簡化辦證流程,優先快辦,對符合受理事項的申辦材料“容缺受理、承諾即可”;拓展公證參與社會治理的業務實踐,充分發揮公證的職能作用,對訴前分流糾紛調解達成協定的案件,涉及農民工工資等簡單事項,達成協定後由公證處出具公證債權文書,賦予協議強制執行效力,督促調解協議的及時履行,快速有效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2021年度,宿豫區司法局辦理涉及知識産權侵害、網絡電子證據保全、法人授權書及合同協議類公證事項39起;與法院合作出具調解協議賦強公證214起,出具執行證書53件,取得良好社會效果。(文 盛媛媛 張威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