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開始正式實施。近日,徐州市雲龍區法律援助中心運用“新法”,積極開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021年3月初,未成年人王某(化名)在與網友見面後,趁網友睡著之機將其手機偷走,並利用交談過程中得知的開機密碼和支付密碼,從網友的支付寶賬戶轉走500元,後將手機賣掉。案發後,王某的家人已代其向該網友退賠全部損失。
鋻於王某係未成年人,且未委託律師,在接到雲龍區檢察院通知後,雲龍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法律援助律師郭勝為王某提供法律幫助。援助律師郭勝通過審閱卷宗、會見受援人,了解到王某實施盜竊時,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具有坦白、退賠、認罪認罰、無前科劣跡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符合附條件不起訴情形,遂向檢察機關提交了《對於王某某符合附條件不起訴的法律意見書》。2021年底,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檢察院對王某做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附六個月考察期。
在會見過程中,郭勝還了解到,王某的父母在其四歲時就已離婚,父親在監獄服刑,而母親早已再婚,在別的城市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王某一直隨爺爺奶奶在老家生活,由於爺爺奶奶年紀大了,無法擔負管教職責,王某初中便了輟學,平時在酒吧、飯店等處打工。王某的特殊成長經歷引起了援助律師的注意,第一時間與雲龍區法律援助中心彙報該情況,並在中心指導下主動多次聯繫王某母親,明確告知其家庭教育的缺失對王某走上犯罪道路具有重大影響。經過援助律師的釋法説理,王某母親深刻認識到自己在家庭教育和監護上存在的問題,表示願意將王某接到現在的家中共同生活,給予王某更多的關心與關愛。(文 周夢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