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當前連雲港市疫情防控形勢總體平穩,但周邊省市疫情形勢複雜嚴峻,防疫工作容不得半點鬆懈。仍有少數人心存僥倖,違反疫情防控規定,連雲港市海州區警方現將查處的部分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一
4月19日9時許,新海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富強路一體驗中心經營者李某在未申請“大聖碼”的前提下,在店內為客人提供服務,也未查驗健康碼、行程碼,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
案例二
4月19日18時50分,浦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民主東路一餐飲店經營者周某未對堂食客人核驗“大聖碼”,也未查驗健康碼、行程碼,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
案例三
4月12日14時許,太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市民賀某為逃避疫情防控檢查,擅自從G15沈海高速連雲港北出口路段翻越護欄,回到位於海州區浦南鎮浦北村家中。
案例四
4月9日14時許,新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八佰城市走廊某街舞培訓機構負責人梁某明知社會培訓機構暫緩開放,仍組織11名學生聚集參加街舞排練活動。
案例五
4月9日23時56分,洪門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市民王某私自引導四季農貿市場進出的貨車至其物流園院內加柴油,違反防控規定,未落實閉環管理措施。
上述5人的行為均構成了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海州公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他們均予以了行政處罰。(文 周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