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自3月30日起,南通公共場所全面實行“場所二維碼”掃碼通行。儘管相關部門再三重申和反復提醒,仍有少數公共場所的所有人或經營者未按規定領取、張貼、核驗“場所二維碼”,少數市民群眾拒不配合掃描“場所二維碼”。截至4月25日,南通警方共辦理此類涉疫行政案件216起,對涉案的216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涉及賓館超市、農貿市場、工廠企業、寄遞物流、沿街店舖等未按規定領取、張貼、核驗“場所二維碼”的公共場所以及拒不配合掃描“場所二維碼”的個人。
4月23日,如皋市公安局九華中心派出所民警檢查時發現,轄區某快遞網點未在進店醒目位置張貼“場所二維碼”,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該快遞網點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同一天,如皋市公安局如皋港中心派出所民警檢查時發現,轄區某商務賓館未按規定張貼“場所二維碼”,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該賓館經營者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4月21日,南通市公安局蘇錫通園區分局江海派出所民警在檢查中發現,轄區某鮮肉店未按規定張貼“場所二維碼”,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該鮮肉店經營者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4月11日,啟東市公安局近海派出所民警檢查時發現,轄區某水果店及某蔬菜門市未核驗進場人員“場所二維碼”,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兩家門店的經營者宮某、曹某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4月20日上午,南通市公安局通州灣示範區分局遙望港邊防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某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按規定註冊、張貼“場所二維碼”,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該公司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4月22日,在如皋市丁堰鎮永欣農貿市場,市民何某拒不配合掃描“場所二維碼”後被工作人員攔截,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何某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
當前,南通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場所二維碼”能夠在有力支撐全市社會及社區防控工作高效開展的同時,方便市民出行、生活,保障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南通警方提醒,請廣大市民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要求,主動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絕不觸碰法律底線,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查驗工作的,將依法予以查處。同時,公安機關將持續依法嚴打各類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予以行政處罰;引起病毒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一律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相關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均可撥打110報警電話進行舉報。(文 蘇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