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年來,泰州興化市司法局用好行政復議“抓手”作用,注重“釋”“調”“聯”,在案件受理前、審理中、訴訟後全過程發力,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取得明顯實效。
“釋”,受理前釋法明理。興化市司法局認真接待每位申請人,了解其不服事項及復議請求;結合案件事實,詳細釋明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分析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
“調”,審理中依法調解。興化市司法局仔細研究各類型案件特點,確定調解方向及結案方式;如消費者投訴舉報類案件,引導消費者和商家達成和解協議,撤回復議申請;罰款類案件,組織申請人與行政機關調解,通過緩交罰款、降低處罰金額等方式調解結案。
“聯”,訴訟後加強聯動。興化市司法局主動拓寬司法局工作職能,與集中管轄法院建立涉訴行政案件委託化解機制;利用現有復議辦案基礎力量,聯動市法院、檢察院專業力量,統籌行政機關、律師、法律工作者調解力量,積極組織涉訴行政案件的多元調處。(文 張明政 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