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啟動以來,連雲港市國資委按照“兩個一以貫之”的要求,從抓好制度設計、強化隊伍建設、持續穩步推進三個方面,不斷提升外部董事建設和運作水準,有效夯實公司治理基礎,為連雲港市國資國企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堅持抓制度設計 以“4+4”模式統籌推進工作
以“四項制度”促規範。連雲港市國資委立足實踐,不斷總結,努力摸索一條既能夠實現出資人意志、為監管企業服務,又能讓外部董事放開手腳發揮作用的路子,針對完善公司治理、外部董事管理、外部董事履職等工作重點,相繼制訂《連雲港市國有企業董事會規範運作實施意見》等相關制度文件;全面分析監管企業在外部董事建設運行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深層次問題,重新修訂外部董事管理暫行辦法、履職考核暫行辦法等四項制度,形成了一整套流程機制,進一步明確了外部董事任職條件、選聘方案、權利責任義務和履職重點。
以“四個到位”抓落實。連雲港市國資委圍繞企業董事會應建盡建、配齊建強、規範運行、落實職權等重點改革任務,結合監管企業實際,分別制定行動計劃,明確改革舉措,細化責任分工,全力推進四項改革任務落實到位,截至2021年底,7家市屬監管企業集團層面和應建盡建子企業董事會全部實現外大於內,外部董事運作基礎不斷夯實。
堅持抓穩步推進 以“四項舉措”發揮外部董事職能
規範董事會建設。連雲港市國資國企嚴格按照現代企業制度,以建立規模適度、專業結構合理、外部董事佔多數的董事會為目標,推進各集團全面落實董事會應建盡建、配齊建強,在集團層面採取“3+4”的外大於內模式,即3名內部董事、4名外部董事。
發揮好外部董事作用。連雲港市國資委在有效發揮外部董事“董事”“知事”“參事”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外部董事專業優勢和市場思維,以優勢專長補企業決策短板,發揮外部董事的“智庫”作用,在決策上把好關、在執行上盯緊事、在溝通上定好位,定期組織外部董事學習交流,圍繞如何更好地借助“外”資“外”力等課題,不定期組織外部董事述職和座談交流、建言獻策。
強化外部董事管理。連雲港市國資委為外部董事履職提供政策指導、雙向溝通等各項支撐服務保障,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外部董事履職臺賬,嚴格外部董事考核評價等各項工作,促進外部董事履職盡責,做到管理“嚴”、評價“準”、服務“優”。
提升履職能力素質。連雲港市國資委定期將各類監管文件發送給外部董事,督促企業按時提供履職材料,組織開展各類學習,提醒外部董事充分了解自身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注重調查研究,為充分履職保證足夠的精力和能力。
堅持抓隊伍建設 以“1+2”機制提升履職水準
建設“一支”外部董事隊伍。連雲港市國資委積極拓寬渠道,建立充實了約50人的外部董事人才庫;聚焦“選的優、配的準、建的強、用的好”,高品質選配監管企業集團層面外部董事,確保每家企業都配備一支專業理論紮實、實踐經驗豐富、結構科學互補、整體素質優良的外部董事團隊;結合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充分考慮企業需求、董事會結構等情況,2021年底,市國資委調整補充了23名外部董事,全面涵蓋所監管企業各行業領域,形成一支專家型智囊團隊,為國有資本運營注入了強勁動能。
創建“兩類”臨時黨支部。在推進外部董事佔多數改革要求下,連雲港市國資委黨委依據《黨章》《黨支部工作條例》《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積極大膽探索,依法合規勇於創新,在國企設立“董事會臨時黨支部”、在國資委機關設立“外部董事臨時黨支部”,進一步強化穩固了國企黨委的政治核心和領導核心的“雙核心”地位,確保外部董事在董事會“要不要幹”的決策過程中,既能發揮專業特長,又能充分落實上級黨委和企業黨委的決策部署,形成同心所向、同向發力的良好態勢,實現了黨建和生産經營深度捆綁、互融共促的預期目標。
“圍繞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緊盯關鍵點,掌控核心處,始終將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外部董事隊伍專業優勢,不斷提升市屬國企董事會科學決策的效率和能力。”連雲港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朱其松説。(文 孫久明 許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