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來,宿遷沭陽縣司法局在化解矛盾糾紛、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上精準發力,通過“四大轉變”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目前,全縣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4121件,實現調處滿意度95%以上。
一是緊盯源頭化解,從“事後調處”向“事前預防”轉變。沭陽縣司法局堅持關口前移,從源頭上提前介入,對矛盾糾紛進行全領域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矛盾根據糾紛性質、規模和危害程度進行認真梳理,積極構建多種方式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非訴訟糾紛解決體系,最大限度地預防矛盾糾紛的發生和激化;以縣級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建設為契機,細化調解工作流程、按照統一引導、即時分流、調解前置、聯動化解的處置要求,優化矛盾糾紛對接分流機制,積極構建“一站式受理、一條龍服務”的矛盾糾紛化解閉合環鏈。2022年以來,沭陽縣司法局共開展集中矛盾糾紛排查43次,不斷推動社會矛盾靠前引導、前端化解。
二是深化多元調處,從“單打獨鬥”向“聯合調處”轉變。沭陽縣司法局加強人民調解,充分發揮鎮村調解組織職能作用,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聯動,積極推進律師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調解;培育行業調解,按照“歸口調處”的原則,在矛盾糾紛相對集中的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市場監管、衛生健康、婚姻家庭等領域設立相應的行業調解組織,實施“調、訪、訴、法”四位一體專業調處模式;深化線上調解,依託“蘇解紛”調解小程式,村(居)調解小組第一時間通過平臺上報矛盾糾紛。
三是整合資源力量,從“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沭陽縣司法局精選群眾基礎好、輩分高、有威望的老人擔任鎮村級“和事佬”,充分發揮其“離得近、叫得應、接地氣”的優勢,有事上門促和、無事串門聊天,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堅持把普法貫穿于調解的全過程,將鎮、村(社區)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普法宣傳的“前沿陣地”,明確各級基層人民調解員同時擔任普法宣傳員;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和法治教育,每半月進行一次法治培訓,增強調解組織的戰鬥力,提升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做到事前講法,事中明法,事後析法,把調解的過程變為群眾學法的過程。
四是夯實調解網絡,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沭陽縣司法局健全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築牢縣級“終點站”、夯實鄉鎮“中心站”、規範村級“始發站”,形成縣、鄉、村矛盾糾紛快速調處化解三層“金”字招牌架構;細化調解工作流程、按照統一引導、即時分流、調解前置、聯動化解的處置要求,優化矛盾糾紛對接分流機制,積極構建“一站式受理、一條龍服務”的矛盾糾紛化解閉合環鏈;建立健全聯席會議、預警評估、信息通報、包案、會商等制度,明確部門責任,規範糾紛化解流程,形成系統、完整、立體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制度。(文 郭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