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泰州市海陵區司法局從案前、案中、案後三方面入手,“三步”走化解行政爭議焦點,壓降行政訴訟敗訴率。2022年全區行政訴訟敗訴率同比下降42%。
下好“先手棋”,預判機制增加敏感度。海陵區司法局建立科學風險預判機制,規範落實重大執法事項審核報告制度,對可能出現法律風險事項及時上報,補正瑕疵,做到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點有相應的舉措;創建“全過程介入”法律服務機制,組建司法行政、公證、調解、律師等法律服務專業團隊,積極服務重點項目,從文件審查、公證服務、爭議化解等方面構建模式,減少行政爭議的發生;健全行政執法常態化培訓機制,邀請法官、律師、法學教授等法律從業人士進行專項培訓講座,圍繞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結合典型案例,組織培訓,努力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養和規範執法水準。
下好“關鍵棋”,責任機制提高關注度。海陵區司法局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常態化,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應訴能力,強化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觀念和風險意識,2021年以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完善行政案件綜合研判機制,海陵區司法局組織各涉案鎮街、職權部門和律師就在審案件召開案件研判會,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智庫”作用,對可能存在敗訴風險或重大疑難複雜案件進行專題研究,及時組織法律顧問共同研判,提出應訴解決方案;創建包案督辦機制,對存在敗訴風險的案件,創建領導包案督辦機制,成立案件專班;行政處罰、許可案件由區司法局牽頭督辦,徵地拆遷類案件由區住建局牽頭督辦,信息公開案件由區政府辦牽頭督辦,就案件潛在風險及爭議化解形成方案。
下好“復盤棋”,通報機制拓寬知曉度。海陵區司法局建立定期通報機制,定期對行政案件敗訴進行分析研判,形成分析研判報告,在全區進行通報,並報區政府主要領導;建立行政敗訴案件問責機制,將各行政機關出庭應訴、敗訴情況等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並且針對不履行應訴職責或引發重復性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執法投訴案件的單位進行約談,形成對行政行為監督的高壓態勢;強化典型案例宣傳機制,加強先進執法人物與典型案例的宣傳,為全區行政執法人員提供交流平臺,形成行政執法人員比學趕超、爭當先進的濃厚氛圍。(文 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