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為進一步拓寬群眾化解矛盾糾紛渠道,宿遷市沭陽縣司法局緊扣公開為民、便民、利民宗旨,通過“四平臺”全面推動“一村(居)一公開”調解工作。
一是完善縣鎮村調解網絡平臺,實現“開門”講道理。沭陽縣司法局建立縣、鎮、村(社區)、村民小組調解組織網絡,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糾紛信息員),實行村民治安小組每天、村(居)調委會每週、鎮調委會每半月對組織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梳理歸類、定性分析,集中時間和力量進行調處,跟蹤督辦;對於涉及公眾利益的矛盾糾紛,注重運用聽證調解工作模式,將調解現場轉移到社區廣場、村委大院,以“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為契機,矛盾雙方將“堵點”在公開調解過程中自行疏通,著力提高調處品質,實現信息共享、服務下沉和資源下沉。
二是設立化解特定區域糾紛平臺,實現“顧問”敲邊鼓。沭陽縣司法局充分發揮村(社區)法律顧問的專業優勢,村(社區)法律顧問以“第三方”的身份參與矛盾糾紛調解,特別是對涉法涉訴類矛盾糾紛,提出有針對性的法治化意見。村(社區)法律顧問在調解矛盾糾紛時,依託縣鎮兩級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實行經常性與集中排查、走訪相結合,及時消除隱患和矛盾糾紛;建立“群眾需求+網格化+法律服務”工作機制,將調解服務、法律資源最大程度下沉網格,實施“調、訪、訴、法”四位一體專業調處模式,嚴格落實責任制,將矛盾糾紛的疏導化解責任落實到具體社區、具體人員,構築起矛盾糾紛公開化解工作新格局。
三是建立矛盾糾紛研判預警平臺,實現“組團”來幫忙。沭陽縣司法局對於公開調解案件,定期組織部門綜治分管領導、村(社區)調委會主任參加矛盾糾紛研判預警,對矛盾糾紛現狀、特點、趨勢,調處結果的預見進行分析,將網格化工作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有機融合;借助網格化優勢,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排查各類矛盾糾紛,提出化解方法、措施,形成預警報告,對典型、突發性的重大民間糾紛隨時報告,建立完善矛盾定量排查、重點排查和專項排查“三項機制”,每天一排查,摸清不穩定底數,納入臺賬管理,力爭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是用好線上業務信息傳播平臺,實現“普法”立體化。沭陽縣司法局針對“一村(居)一公開調解”的反映出的普法熱點和重點,通過線上傳播平臺,包括微信群和微信公眾號,每天及時更新政務公開、普法動態、人民調解等業務信息,抓住重點問題尤其是群眾反響強烈的矛盾糾紛實施精準普法,採取線上訂單,線下送法的方式,引導村居法律顧問和志願者進入社區散發傳單、現場分批次解答群眾關心的問題,引導社區群眾樹立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手段解決矛盾糾紛。(文 郭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