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是為民服務的“最後一公里”,其規範化程度將直接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形象,以及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營造、行政執法效能的提升和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2022年以來,蘇州市吳江區司法局以制度建設為主線,緊扣執法流程、隊伍管理、基礎保障、執法監督、執法責任等關鍵要素,全方位打造基層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強鏈工程。
夯基壘臺,基礎建設有保障。吳江區司法局針對基層綜合執法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印發《蘇州市吳江區基層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四大任務20項重點工作,項目化推進執法力量配備和能力建設,有力推動賦權事項有效承接;出臺《行政執法機關辦案場所建設參考標準》,統一辦案場所及相關功能室設置標準,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水準並規範投入使用,做到功能齊全、設施完善、莊重實用;通過完善執法基礎設施,嚴格規範執法管理,堅決堵塞執法漏洞。
立柱架梁,執法流程重規範。吳江區司法局注重前端規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制定推行《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使用管理工作規定》《行政執法機關涉案物品管理規定》《行政執法案卷管理規定》等配套制度,並結合三地案卷聯評實踐,會同上海青浦、浙江嘉善兩地司法局聯合出臺《行政處罰案卷品質標準(試行)》和《普通程式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試行)》,實現受理立案、調查取證、處罰告知、法制審核、立卷歸檔、監督檢查等關鍵環節全面納入制度執行情況考評體系。
積厚成勢,隊伍管理更精細。吳江區司法局堅持“強隊伍、提能力”,將依法規範行政執法中涉及到的外包行為、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規範執法輔助人員管理等納入《2022年蘇州市吳江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要點》予以深入落實,並制發《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嚴把人員資格管理和招聘錄用“入口關”,強調理論學習與業務實操並重,加強日常教育培訓和比武練兵,著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行政執法隊伍;將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印發《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推進剛性約束、柔性執法理念持續向基層執法滲透,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切實保障相對人合法權益。
協同監督,監督機制趨完善。吳江區司法局完善區域內協調監督體系,印發《關於構建區鎮(街道)兩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的意見》《鎮(街道)行政執法監督制度》《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實施辦法》等制度,形成了“司法行政部門+區級業務主管部門+鎮(街道)司法所”的兩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實現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職能有效向基層延伸;深化跨區域執法協同合作,牽頭上海市青浦區司法局、浙江省嘉善縣司法局持續研究深化跨區域行政執法協同制度構建,聯合印發《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以評查尺度、評分要素、評查方案統一,推動三地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協調指導和提高行政執法辦案品質。
環環緊扣,執法責任再壓實。吳江區司法局抓實關鍵環節構建權責明晰執法責任鏈,先後制定《綜合行政執法首接負責制》《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行政執法案件主辦人責任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等制度,進一步壓實執法各環節責任要求;通過科學厘清主體責任,細化責任追究,防控執法過錯,推動失職追責、盡職免責得到有效落實,廣大執法人員牢固樹立了“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受追究”的依法行政理念,責任意識、宗旨意識、服務意識進一步增強,有效助推履職盡責效能提升。(文 吳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