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南通市海門區緊緊圍繞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創新普法形式,加強監督檢查,著力構建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堅持工作任務清單化。海門區將“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納入“八五”普法規劃,完善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制度,進一步細化普法內容、措施標準和責任;充分考慮法律法規紀念日、頒布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制定普法的時間清單,形成貫穿全年的重要普法節點日曆表,以便各部門有針對性地開展普法宣傳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重點,制定普法的內容清單,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根據各國家機關的業務職能確定每個法律對應的主要普法責任機關,制定普法的主體清單,強化和明晰具體部門的普法宣傳責任,全區普法成效顯著提升。
堅持內部學法經常化。海門區全面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充分發揮領導幹部的示範帶頭作用,切實做好本系統普法;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培訓,通過邀請專家講、領導上臺講、組團巡迴講等方式,大力開展“送法進機關”活動,營造良好的機關學法氛圍;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幹部的重要內容,定期組織開展國家工作人員法律考試,堅持實行新任幹部任前法律考試製度,推動學習法律法規從“要我學”的硬性約束向“我要學”的自覺行動轉變。
堅持普法形式多樣化。海門區積極探索普法工作新路徑,充分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不斷增強法治宣傳教育滲透力;在鞏固完善國家機關宣傳欄、電子屏等基礎陣地的同時,加大普法網站、微博、微信、微視頻等新媒體平臺的建設和應用力度,注重利用法治漫畫、動漫、視頻講座等生動易懂的形式提升宣傳質效;依託“三清”專項行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安全生産大檢查等執法活動,直接面向行政相對人和利害關係人開展有針對性的釋法説理活動,真正讓每次執法都成為有效普法;鼓勵各責任主體根據自身職能和單位特色,開展主題鮮明、重點突出的集中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堅持考核指標精細化。海門區法宣辦、司法局切實履行主管責任,加強對國家機關普法工作的指導檢查,壓緊壓實普法責任;從普法責任制建設、系統內普法及實踐、推動社會面普法等方面明確評分細則,強化與其他法治建設考核項目的銜接,建立科學完善的考核評估體系;實施“誰執法誰普法”履職評議制度,隨機確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代表、新聞媒體代表、法學專家等組成評議團,對各單位的履職情況進行評判,有力有序推進普法責任制落實。(文 陸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