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近年來全省法院加強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工作情況新聞發佈會,並通報十起實質化審理典型案例。
據通報,近年來,由於減刑、假釋相關法律政策整體從嚴趨緊,案件數量呈下降趨勢。2021年1月到2022年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減刑、假釋案件24636件,審結24410件,其中裁定減刑23799 件,包括變更減刑幅度825件,不予減刑369件,撤回建議5件;裁定假釋230件,不予假釋3件,撤銷假釋3件。
發佈會現場
據了解,在江蘇省委政法委牽頭指導下,江蘇法院與省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聯合出臺《關於建立健全省級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意見》;建立健全爭議事項會商、溝通協作配合等九項工作機制,為構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減刑、假釋實質化審理體系提供機制保障。
江蘇法院為提高刑罰執行機關代表出庭履職能力,增加庭審的對抗性,探索由監獄取得公職律師資格的民警出庭的工作方法。鎮江中院審理全國首例監獄公職律師出席減刑庭審案,實現了執行機關代表與法官檢察官的專業對話,有力保障了庭審功能的實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江蘇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韋瑞瑾介紹,在案件辦理中,江蘇法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嚴格執行四項基本要求,凡是“三類罪犯”減刑、假釋案件,一律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有關方面代表旁聽;凡是減刑、假釋案件的裁判文書一律依法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凡是司法人員在辦理減刑、假釋案件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甚至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從重追究責任。江蘇法院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要求,探索推動減刑、假釋案件庭審方式改革,確保案件審理公平公正;不斷加強法檢執的溝通協作,最大限度地發揮刑罰的功能,實現刑罰的目的,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作出應有的貢獻。(文/圖 朱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