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出臺關於服務保障中國式現代化南京新實踐18條意見,以“四敢”精神為導向,優化穩企業、保就業、促發展檢察舉措,不斷營造安商惠企法治化營商環境。
意見提出,要強化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優化不捕不訴、羈押必要性審查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預防涉民企刑事“挂案”長效機制;加強涉民營企業專項法律監督和控告申訴案件辦理,及時監督糾正不當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産、未及時刪除企業失信信息等違法執行行為,護航企業健康發展;要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堅持企業合規“能用盡用”,充分運用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探索建立合規後跟蹤考評機制,加強合規不起訴與公益訴訟、行政監管銜接;積極探索在重大複雜案件和國有企業、大型企業、跨國企業等各類案件中適用企業合規,推進刑事訴訟全流程適用,充分引導企業合規經營;要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嚴懲侵犯企業利益的合同詐騙、強迫交易等犯罪;嚴格把握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經營收入與違法所得的界限,保護和調動一切有利於企業發展的積極因素。
意見提出,要服務保障科技自立自強,圍繞“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國家級高水準人才集聚平臺”建設,依法嚴厲打擊侵犯關鍵核心技術犯罪,強化對技術類案件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力度;落實最高檢促進科技生産力發展13條檢察政策,審慎辦理涉科研經費、高科技人才各類案件,依法保護髮展新動能;要加強知識産權綜合保護,圍繞“國家知識産權保護示範區”建設,發揮南京“1+13”知識産權檢察保護聯盟作用,依法打擊侵犯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犯罪,探索開展涉知識産權、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領域公益訴訟;深化知識産權惡意訴訟專項監督,促進知識産權領域依法授權、依法獲權、依法維權、依法用權。
意見提出,要服務保障數字經濟發展,聚焦“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産業集群”,加大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司法保護力度,依法懲治危害數據安全犯罪,堅持數字賦能法律監督提質增效,助推社會治理現代化;要助力防範經濟金融風險,保持對非法集資的高壓嚴懲態勢,統籌做好懲治犯罪、追贓挽損與矛盾化解工作;深化推進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加大洗錢案件起訴和立案監督力度;與證券監管部門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助力依法監管資本市場;深化“長三角”檢察機關反走私一體化協作,依法嚴懲重點領域走私犯罪。
意見提出,要維護安定有序發展環境,圍繞“爭創全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示範城市”,依法嚴懲網絡詐騙、黃賭毒、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等違法犯罪,妥善辦理就業、社保等領域民事行政監督案件,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聚焦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燃氣、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結合辦案及時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重點加強寄遞物流、危化品運輸等涉公共安全領域風險研判,協同推動安全生産監管。(文 朱遠明 馬勝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