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江蘇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俞昕水通報了全省檢察機關職務犯罪檢察工作情況。發佈會還現場發佈了4起典型案例。
五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各類職務犯罪5114件5394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職務犯罪483件488人,佔9.4%;共決定逮捕3024人,起訴4573人,不起訴158人,辦案數量和辦案質效全國領先,其中包括最高檢交辦的中管幹部職務犯罪10件10人,對腐敗行為形成有力震懾。
全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了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155件190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加大對行賄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從嚴追訴多次行賄、鉅額行賄、向多人行賄,以及在組織人事、安全生産、教育醫療等重點領域“圍獵”腐蝕領導幹部的行賄人員,共辦理行賄犯罪624件851人;積極探索在逃犯罪嫌疑人逮捕工作機制,對多名潛逃境外的人員決定逮捕後,由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有效促使一批外逃人員回國受審。
全省檢察機關還始終堅持能動司法,主動融入“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以高品質履職服務保障江蘇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堅決打擊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的腐敗犯罪,辦理涉基層“兩委”案件393件453人;認真落實國家打擊治理洗錢犯罪行動計劃,有力維護了金融安全和司法秩序;堅持治罪與治理並重,著力抓前端、治未病,積極延伸職能、加強訴源治理。
2018年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後,檢察機關作為反腐敗工作重要職能部門,負責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出庭公訴等工作。全省檢察機關始終堅持黨對職務犯罪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全面履行職務犯罪檢察職能,切實加強與監察機關、審判機關的溝通銜接,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入落實反腐敗鬥爭各項決策部署,為江蘇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文 朱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