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四並行”落實執法規範化工作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3-06-19 14:58:01

  近期,泰州市海陵區積極推進柔性執法,堅持壓實責任、舉一反三,緊盯問題易發多發的重要環節,全方位推進執法規範化工作各項工作,做到執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溫度”,法治政府建設質效更加凸顯。

  梳理與宣傳並行,“四項清單”更明朗。海陵區出臺《海陵區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四項清單”》《海陵區優化營商環境柔性執法規範》;督促重點執法領域梳理《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減輕和從輕處罰清單》《不予行政強制措施清單》;明確“首違不罰”情形,明確不予處罰事項164項、從輕處罰事項101項、減輕處罰事項22項;通過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服務大廳展板、宣傳冊等形式拓寬群眾知曉度,接受群眾監督,讓行政執法更有溫度。

  制定與公佈並行,行政裁量基準制度更規範。海陵區印發《關於統籌推進行政裁量權基準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機制,指導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及時梳理裁量權基準並公佈,建立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徵用裁量基準,對其程式、辦理時限、材料等方面的原則性規定進行細化、量化;結合海陵實際,明確“首違不罰”地方標準,確保行政執法合法適當,提高基層依法行政的能力。

  落實與考核並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更完善。海陵區進一步完善“三項制度”推進工作,加大考核力度,在全區範圍內將“三項制度”的推進情況納入到法治政府建設的考評體系;做好區重點領域執法案卷評查專項活動,重點抽取與群眾利益關係密切的領域以及執法水準不高、執法輿情頻發、執法矛盾集中的地區相關執法案捲進行評查,將執法過程中是否充分講法、是否充分釋法等納入評查標準,分類梳理相關問題,通報評查情況;涉及體制性、導向性、保障性方面的問題,書面報告本級政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復議與調解並行,化解涉企糾紛機制更高效。海陵區充分發揮多元調處的作用,將“利民便民”作為協調化解的第一原則,推動落實“府院聯動”“兩法銜接”,構建司法協作共同體;推行“復議+調解”模式,對可以調解的案件堅持“應調盡調”“應聽證盡聽證”的原則,為企業和行政機關搭建溝通的“橋梁”,共同尋求“最優解”,聽證、調解配備全程錄音錄影設備,保證全流程公正、合理、公開。(文 馮競裕)

編輯:陳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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